太佩服朋友了 他的小孩去打工外送 他竟然可以寫信寄給那家公司 徵得他的同意 讓我在此引述 分享:
您好
貴公司系列披薩使用的獨特手工餅皮及相對不油膩的配比,向來是我家族親友享用披薩時的首選。也因此我的小孩一直希望在達到法定打工年齡時能到貴公司門市打工。
這個暑假,他得償宿願,經由面試取得打工資格,當天他雀躍萬分,對即將到夢寐以求的企業工作充滿期待和想像。當然對身為家長的我們也樂見孩子實現夢想。
工作一段時間,經由孩子的反應,得知貴公司門市有下列事實,恐與法規相悖:
一、 變相剝削工時:周遭同事幾乎上工第一天,都已獨立執行外送工作數小時,卻整天工時都被列為「報到」(亦即不給薪資)。
二、 要求在排班時間前提早十五分鐘到門市(準備工作,時間還算合理);晚上九點打烊後需執行食材桶、托盤、烤盤、架子、環境…等的清潔,延後離店時間至少三十分鐘以上,提早延後均不計薪資。
三、 執行外送超過原訂排班時間,或已逾排班下班時間仍要求繼續執行派單外送,亦即縱使逾一小時,仍依原訂排班時間給薪。
四、 報到後要求簽蓋「健保聲明書」,切結不由貴公司加保健保。
本人希望 以上所舉數端,僅係區域性單一門市的「短視近利」脫序行為,而非 貴公司的集團策略。何況在存證極為便利、網路訊息快速散播的現代社會,相信 貴公司不致以企業形象換取蠅頭小利。再者,誰無父母子女?貴公司應也不至於忍心讓初出社會,願意在不論嚴寒酷暑、刮風下雨的各種天候下,均願意出賣勞力換得微薄時薪的年輕孩子,使他們對社會充滿失望與不信任?
本人希望若前揭情形非 貴公司所「預見預知」,能否煩請 貴公司清查全台有該狀況的門市,儘早回歸法制,占人便宜以各種「報到」、「打烊後清潔」、「超過排班時間要求繼續工作而不計薪」..等有實際提供勞務卻未得工資者,追加補正給足。若能以勞方提供勞務、貴公司卻未給薪資,因此貴公司從中受有「不當得利」回溯十五年請求權時效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應更為典範。
另建議貴公司各門市核實計薪、嚴禁店長或督導代替員工提早打卡(終止計時、但繼續外送或進行打烊清潔);也建議若官方公布颱風假,就停止全台門市機車外送,以顧及機車外送者之安全。
希望快樂健康的達O樂不會消失在我們的腦海裡。
沒想到後來我朋友說 那家O美樂對他的信件 只輕描淡寫說:疑似單店行為 ....朋友又說:他的小孩很感恩有打工機會 要他別向勞工局舉發.........唉 時下還有這麼善良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