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婚姻非生意 仲介新娘廣告 將開罰
2009/08/05 16:44:05瀏覽647|回應0|推薦0
有關婚姻仲介的朋友,請注意這則新聞喔!礙於法律的規定,聯合便利貼也將禁止婚姻仲介廣告的張貼喔!

【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

婚姻仲介,未來不能再當「生意」做了。移民署宣布從明天開始,跨國婚姻媒合不得再有營業行為。移民署也在網路上公布了十一家合法媒合團體,籲民眾如有需要介紹外國或大陸配偶,請委託合法團體辦理。 

新法規定,未來也不能刊登跨國婚姻仲介廣告,街頭若再出現「x國新娘」、「大陸新娘」的招牌或小廣告,甚至是牆上兩行噴漆,業者都可能被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移民署指出,為落實推動跨國、跨境婚姻媒合公益化、非營利化的政策,從明天開始,正式施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與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要求公司或商號不得從事跨國、跨境婚姻媒合,換言之,業者不能再做外國或大陸配偶仲介的「生意」。 

移民署表示,在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前合法設立,且營業項目為「婚姻媒合業登記」的公司行號,政府曾經給予一年緩衝期,但從明天開始,必須即刻停止媒合業務。移民署強調,未來會加強查緝,取締違法行為。 

移民署提醒有意尋找外國對象的民眾,可洽詢移民署許可的公益團體,目前合法經營的業者共有十一家,如附表。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marry.asp 

新法也詳細規範了合法媒合團體的收費方式。移民署在網站上,還提供契約範本,民眾可下載參考。 

2009-07-31/聯合報/A1/要聞】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post&aid=319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