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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2006/12/28 22:11:03瀏覽647|回應0|推薦6

2006.12.28  中國時報
判決書大膽論階級 激起共鳴
黃錦嵐/新聞分析

台北地院判決台開內線交易案,在審酌量刑時,出現「權貴犯罪」一詞,另外,法官還作社會階級分析,判決書撰寫大膽而且創新。

以資深法官的傳統觀點,台北地院的這份判決,縱然勉強准予及格,恐怕微詞也多;但在市井小民眼中,這份判決書寫得很「普羅」,令人激賞,因它很貼近民眾的法律情感。

這份判決書若出現在戒嚴時期是絕難想像的!不過,出現在開放社會的今天,它開宗明義即深深打動小市民的心!因為它超越傳統的「藍領階級」、「白領階級」的區分,以「竊國者侯,竊鉤者誅」,引出「權貴階級」的新名詞,及「嚴懲權貴犯罪」的結論。

接著又說,關在牢中的,絕大多數是下級社會的傳統犯罪。違反社會規範的「權貴階級」,或鑽法律漏洞的而自始不構成犯罪,繼續享受犯罪成果,光鮮亮麗的行走上層社會;或因潛逃出境而逍遙法外;或是繼續支配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這更是台灣的社會現實。

甚至,法官連「資產階級」、「社會階級對立」都搬上判決書中,儼然是社會學分析,不像法官的判決書。

社會階級分析的優點,是很能挑動知識分子的正義感、同情心,同樣的,也很能引起既得利益階級的同仇敵愾。

因此,可以預想得到的,這份判決書一出,藍綠陣營一定針鋒相對,綠營必然重炮猛轟,斥為謬論,藍營或知識分子,很可能鼓掌叫好。

法官寫判決書,是否有必要以社會學分析方式為之?是否太嫌冗長、贅言太多?司法界可能見仁見智,不過,以人民的法律感情而言,「嚴懲權貴犯罪」這一結論,可能贊同者會比反對者更多才是!

個人感想:這是本網誌少數願意轉貼的政治評論。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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