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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8 22:11:03瀏覽647|回應0|推薦6 | |
2006.12.28 中國時報 台北地院判決台開內線交易案,在審酌量刑時,出現「權貴犯罪」一詞,另外,法官還作社會階級分析,判決書撰寫大膽而且創新。 以資深法官的傳統觀點,台北地院的這份判決,縱然勉強准予及格,恐怕微詞也多;但在市井小民眼中,這份判決書寫得很「普羅」,令人激賞,因它很貼近民眾的法律情感。 接著又說,關在牢中的,絕大多數是下級社會的傳統犯罪。違反社會規範的「權貴階級」,或鑽法律漏洞的而自始不構成犯罪,繼續享受犯罪成果,光鮮亮麗的行走上層社會;或因潛逃出境而逍遙法外;或是繼續支配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這更是台灣的社會現實。 甚至,法官連「資產階級」、「社會階級對立」都搬上判決書中,儼然是社會學分析,不像法官的判決書。 社會階級分析的優點,是很能挑動知識分子的正義感、同情心,同樣的,也很能引起既得利益階級的同仇敵愾。 因此,可以預想得到的,這份判決書一出,藍綠陣營一定針鋒相對,綠營必然重炮猛轟,斥為謬論,藍營或知識分子,很可能鼓掌叫好。 法官寫判決書,是否有必要以社會學分析方式為之?是否太嫌冗長、贅言太多?司法界可能見仁見智,不過,以人民的法律感情而言,「嚴懲權貴犯罪」這一結論,可能贊同者會比反對者更多才是! 個人感想:這是本網誌少數願意轉貼的政治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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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