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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 讀 原 則 : 寧 濫 勿 缺--陶傑(轉)
2007/04/12 13:37:20瀏覽2268|回應0|推薦6

前言:陶SIR滴文章粉幽默也粉好看...也不知自己怎麼搞滴.常喜看港版書.這點偶也"少少"粉過意不去.口能自己滴眼緣吧~~閣下你說咧.....

閱 讀 原 則 : 寧 濫 勿 缺

關於閱讀,陶傑開宗明義指出,在學校讀書和自己看書是不一樣的,「讀書是被逼的,菜式好像餐廳的午餐,通常不會有很多選擇;但閱讀就好像吃自助餐,可以自選心頭好。」

一向文采風流的陶才子,再來一個閱讀與戀愛的比喻:「閱讀和談戀愛不同,愛情要求『專一』,看書卻可以『濫交』。」意思是說,要嘗試閱讀各種類型的書籍,寧濫勿缺。驚人的話說過了,陶傑語重心長地說﹕「甚麼書都可以讀,偶爾接觸到一兩本壞書不打緊,但看完後我們一定要知它壞在哪兒。」

將 自 己 變 垃 圾 桶

許多人看書,只選擇自己有興趣的來看;陶傑則認為,看書的最高境界,是將自己變成一個垃圾桶。他指出,自己無興趣的書尤其要看,不要偏執,「因為每個作者都有不同的好處、不同的趣味。」

身為作家,他認為看書不必獨鍾於一個作者;而且「文字、電影、漫畫都要看,任何事都需要平衡,就好像吃飯一樣,不應只吃肉類或菜類,要提倡均衡飲食;知識平衡,人才會健康。」他建議文科生應看一些關於科學、生物的書籍;而理科生就要讀一些歷史書及文學著作。

看書不怕濫,「當你看書看得很濫,到了沒原則的地步,甚至覺得沒甚麼作家值得你崇拜的時候,你就到達了看書的最高境界。」

選 書 看 緣 份

陶傑看書,自然是濫得不得了。那麼,他怎樣選書呢?他說,只要書名、封面及目錄吸引人,或者看幾頁後有看下去的欲望就行了;「選擇書本也是看緣份的,有時候不是你看中了那本書,而是書看中了你。

但如何界定一本書是否好書呢?陶傑認為:「一本好書在講述一些你不熟悉的知識時,其作者表達手法好,文筆精鍊,能令深深吸引你繼續看下去。因此,好書能開拓視野,充實知識,還可令讀者從中提煉出智慧。」

 

 

 

陶傑,本名曹捷,原籍廣西。1958年出生,嶺南中學畢業後,十七歲赴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倫敦大學攻讀英國文學。

  碩士畢業後在英國廣播電台任職,兼香港電台駐英記者。其後回港,任《華僑日報》、《明報》副總編輯,現為專欄作家。

   陶傑自幼接觸古典文學,中學時開始投稿,作品多次發表於《新晚報》專欄;散文《屋之輓歌》奪得「1976年全港中學生徵文比賽」冠軍;《輪》和《揮春之二》分別取得《時代青年》第二屆徵文比賽散文組冠軍、第三屆徵文比賽詩組冠軍;《兵車行》被選為第五屆青年文學獎詩高級組亞軍;《勇士》則獲得第六屆青年文學獎高級組季軍。

 

 

 

閱讀改變氣質

雖然陶傑認為看書要濫,要將自己變成垃圾桶,然而,他也覺得有些書實在不該看。陶傑認為,像《東X刊》、《一X便利》這些純粹提供娛樂資訊的雜誌,可以不看,「此類書刊好像薯片,雖然可以充飢,卻都是沒有營養的。」

除此之外,陶傑希望同學以功利的眼光看書,從書中提取合用的知識。但是,「不要完全相信書中所說的,要質疑書中的資料,讓自己思考,將書中的智慧變成自己的想法。」因此,看書就能培養良好的觀察力及敏銳的觸覺,「這是自學的好方法,在需要不斷自我增值的社會中,看書的確是有助向前衝的利器。」

所謂自我增值,除了指充實各種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訓練思考邏輯;閱讀能達到這個目的。陶傑還強調,閱讀能改變一個人的氣質。他多年前被人錯認是飾演兇殘殺手的黃秋生,「看書不但能改變一個人的樣貌,亦可以增加自信,現在我和黃秋生比起來,已經完全不同了。

學 英 文 多 看 婦 女 雜 誌

陶傑十七歲時赴英讀書,中英文俱佳不在話下。他認為,學英文應由英文課外書著手,而且最好選擇外國出版的英文雜誌來看;內容方面,最好涉及不同方面的知識,「例如國家地理雜誌、經濟學、天文、動植物學及政治等不同範疇」,那麼才不會覺得枯燥。陶傑覺得,學生對閱讀產生興趣,即使對英文沒興趣,也可查字典;而查字典是學好英文重要的一環。

陶傑特別提議女孩子多看婦女雜誌,從中了解女性自身的問題;而閱讀一些有深度的專訪,可以讓女孩子思考自己社會上的角色。而且,「還可以學會護膚令自己更漂亮」。

豔 情 與 創 作

閱讀和寫作,總是一體兩面;愛閱讀的人,很多時都按捺不住寫作的衝動。但是,並不是人人都能寫出好的文章,創作出好的故事。陶傑出書幾十本,他認為,寫作不宜太直,要留有「味道」,「就是要含蓄表達。例如,透過旁觀者的反應寫出你要形容的人,這樣便能襯托出你要描寫的東西,寫出來的文章才會有創意。」

有學生認為,近年某些以青少年為對象的小說作品太露骨、太多豔情內容,陶傑打了個比喻:「對性描述,就好像百貨公司的其中一種貨品,都有bad taste good taste 的分別;正如四級雜誌和《金瓶梅》,前者是為了挑起讀者的性慾,而《金瓶梅》則是利用對性的描寫來批評明朝的道德敗壞和當時女性的地位。」

「現在大部份的流行小說都比較虛浮,而且內容總離不開性。或許這是市場的需求。」但他認為,性並不等於低俗,如果藉著對性的描寫來表示不滿,引發讀者思考的話,未嘗不可。「那是一種批判,是作者最終的目的,並不是三級。」

 

 

 

年 輕 人 該 偏 激 一 點

陶傑近年的散文創作,有不少關於政治的話題;記者覺得,其中有一些篇章太政治化而且偏激,幾近謾罵。陶傑反問,「孫中山當年要求人民薙髮剪辮,是否偏激?如果你覺得孫中山偏激,證明偏激也是一件好事。都可以推動社會進步。年輕人是該偏激一點。」他補充,「
但一定要有原則,不要以為每天上學把頭髮染得五顏六色就是偏激。

談到他的寫作生涯,陶傑首先想到的是留學英國時跟查良鏞(金庸)吃的一頓飯。「那是我人生最關鍵的時刻,他席間一直鼓勵我寫作,還給我一個專欄空間,我非常感謝他。」而第二個轉捩點是九四年遇上的車禍,「到鬼門關走了一趟,我對世界、人生的看法都轉變了,這令我的作品正加真實。」他淡然一笑。

結 婚 是 愛 情 的 墳 墓

人成熟了,不但對人生及生命的看法改變,對愛情的看法亦然。陶傑健談,記者於是得寸進尺,試探已婚的他的愛情觀。誰知他竟直接笑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叫記者嚇了一跳!

「找結婚對象,要找個能互相欣賞的人,而不是最深愛的心。原因有二:其一,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其二,婚後對方會令你失望。」記者不知好歹,繼續追問:「那麼,你的老婆是否是你的最愛?」他不慍不火,很認真地回答:「愛有很多種,愛情只是其中一種;夫妻能夠白頭偕老,靠的不是愛情,而是親情。維繫這段感情的方法,是令雙方都有個人空間。

校園記者年紀尚小,談結婚,談白頭偕老,還太早。但從陶傑的話,可以得到一點關於愛情的啟示。

 轉自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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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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