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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開部落格?Nowness.com為「LV」快速累積30萬訂閱戶
2010/03/20 09:54:37瀏覽472|回應0|推薦0
現在還開部落格?Nowness.com為「LV」快速累積30萬訂閱戶

你對「Louis Vuitton」(LV)的印象是什麼?如果要為它開一個網站,會有怎樣的創意?

十年來,大部份的高檔品牌的官方網站或網路行銷活動大約都還是長得「一個樣」。其實LV本身去年也已經有一個網站叫「eLuxury.com」,主要是一個高檔的資訊與購物網站,後來發現,高檔品牌都開始有了他們自己的網站,eLuxury表現不突出。LV不願只作落後者,於是雖不急著關站,但去年LV竟然仍忍痛將eLuxury.com關了!休息了!LV公司的營收成長百分比為兩位數字,去年集團營收高達170億歐元,在實體世界這麼賺錢的公司竟仍未熄了它在網路上的美夢,它認為網路可以為它做更多的事,於是,請來了一間叫「CreateThe」的網路形象公司為LV分析:「LV到底還可以開什麼網站啊?」

分析之後,結論就是──

開一個「部落格」

哇,這不是已經退流行的東西嗎?

對的,上星期LV宣布開了一個新網站叫「Nowness.com」(其他文章請見這裡這裡)。雖然LV官方是表示「Nownews.com」乃一本「日出刊」的電子雜誌,但由於它每天只出一篇故事,所以應該算做是「部落格」的一種。它的方向就是每天找到一個可能影響現代藝術、全球時尚的故事、照片、或影片,每天不多,就一個。新聞稿是說,這一個網站想創造一個「新體驗」(new experience),主要想表達LV這個品牌除了高檔之外,她特別的創意、創新、以及對新流行的熱情!

也就是說,掛著LV旗號,這個網站是一定要維持高檔的感覺!但,要如何在「死死的高檔」之外,再加很多創新?

Nowness.com找來藝術,而且講求到連這些藝術作品本身的故事一定也要和「高檔」有關係,一定不是隨便一件藝術品;許多高階品牌可能打的公益牌、鄉土牌、全球融合等等可能都不會出現在這裡,它走的是「偏、冷、酷」的藝術。對LV的目標客戶來說,他們要的不只是貴,而是「別人拿不到」,所以這些故事,第一點就是要「別人都不知道的」,第二點則是「裡面也是很有品味的製作」的, Nowness的製作團隊據說是跨國的,分別去找素材、執行、拍攝……
上周開站的第一天的文章,Nowness就找來了全球知名的髮型設計師Sam McKnight,為知名模特兒Lily Donaldson做一頭很高的頭髮,然後整段過程以「Phantom HD GOLD camera」超高檔攝像機來拍攝,你可以感覺到,這整個故事就是要透露出一種非常高檔的感覺,竟然能在創意中也呈現這樣的味道真是不簡單。然後,在今天的這篇文章,則找來Viviane Sassen,她是知名時尚攝影師,但這次卻秀出Viviane到非洲的坦尚尼亞所拍攝的一系列「Moshi」相片,這系列都是非洲黑人頭上有一環「光」,解釋這是要呈現非洲人的動感及這些神秘的民俗背後所代表的靈魂;她說,在非洲的晚上,真的是完全的黑暗,在拍攝的過程她時時在做光的實驗……。

Nowness.com就是當初那間「CreateThe」分析給LV的答案。他們認為,以LV這種知名品牌,在現今的全球競爭市場上,其實很適合「資訊百科」的定位,使用者看到的不應是高檔的「商品」,而是高檔的「文化」。高檔的文化不必秀出「商品」,也不可能以幾行精心調製的文字功夫描繪出來,它直接跳tone的去寫了看似不相干的故事!這樣對嗎?看看Nowness.com目前的流量數字,就知道它已經蠻成功了──這個網站年前就默默開站,幾個月了,少數人觀賞,就已經繳出了好成績!根據《Women’s Wear Daily》的數字,當時一個月已有大約1萬名拜訪者,但重要的是,此網站慢慢的也已經吸引了高達30萬人登記加入(真的嗎?),時尚媒體目前對此網站似乎也是讚多於貶!

這個「部落格」特別的,還不只它的主題,就連這個部落格的版型設計也是相當驚人。在這個部落格裡,你看不到「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又一張的照片」!照片的後面,其實仍是影片或文章,但它在表列的時候,只秀出「照片」,每張照片方方整整的,塞在一個月曆的每一天(譬如上面的圖就是「二月」期間的每一張圖),點進那張圖,就是一篇當天的文章;讀完文章,要看「延伸閱讀」,也是一個又一個的方塊照片,選一個自己想看的繼續看。我發現這樣的排版的好處:每一張都好精彩,都好想點進去看!人是視覺思考的動物,Nowness.com的設計,或許代表了未來部落格的主流?

對於我們這種天天都寫部落格的來說,當然很喜歡Nowness。從前我們覺得部落格好棒是因為「它有回應」,網友可以留言,和作者互動; Nownewss部落格的每一篇文章當然不可能讓網友隨便留言(以免網路的髒手弄壞了純正奢華),但它可以讓網友評分「Love」或「Don’t Love」,這個網站的背後還會根據你的回答,給你看下一個你會比較喜歡看的故事(號稱的)。

但寫了這麼久,部落格真正的好並不是互動;互動不是重點。以行銷來看,它最厲害的就是「子彈天天有」,就這樣看好了──Nowness.com等於「天天都在發新聞稿」。這種新聞稿不是「發給記者」,而是「發給重度網友」,透過通訊社送給記者仍是最有效的方法,但,發給重度網友的效果也不差喔

如果每一次獨立辦的行銷活動,沒有「累積」?沿續下去的方法,只有「部落格」;每天筆耕,很多東西都可以持續擴大,「部落格」的好處仍是其他社群網站、電子商務站所做不到的,「部落格」的必須長期經營的門檻也讓這些習慣灑以「季」為單位的行銷活動的企業甚至不敢輕易嘗試的,但現在LV回來開一個部落格,部落格的愛好者或許又有了一個新共主。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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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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