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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須知】淺談保險觀念
2015/01/22 12:00:00瀏覽460|回應0|推薦0

常遇到客戶跟我說:「這個疾病醫生說沒關係,為什麼保險公司卻那麼大驚小怪,還要求要調病歷呢?」

這其實要回歸到核保醫學跟臨床醫學的不同,前者是將醫學理論用在保險制度,而後者是將醫學理論用在臨床治療,兩者的理論基礎相同,但應用的地方不同,而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主要有下列三種不同:

(一)對象的不同:
核保醫學是以大多數的被保險人為主,以健康的共同團體,讓整個保險制度得已順利運作為目的;臨床醫學則是以單獨的個體,面臨身體上的不適,以查明病情及治療為目的。

(二)考量的不同:
核保醫學考量的是有無影響死亡率或殘疾率的潛在因子,考慮整個共同團體的經營下,對於不健康的個體會有諸多考量;臨床醫學則是考量當次疾病的原因,以及找出治療的方法。

(三)期間的不同:
核保醫學重視的是長期的影響,因此觀察的期間短則三個月(感冒),長則五年(癌症);臨床醫學是重視「目前」的存活率,而不注重未來。

簡單而言,核保醫學重視「未來的死亡率」,臨床醫學注重「現在的生存率」,舉例說明,某個疾病經過控制十年後,其存活率為 95%,在臨床醫學的看法就覺得沒關係。

假設是脂肪肝,在臨床醫學上不會認為是多嚴重的問題(至少不需要馬上住院治療),但在核保醫學上就會考量是否會導致後續身體不健康,而提高相關疾病的發生率。

因此身體健康才是投保最重要的關鍵,如果已經有原有的疾病,建議可以先好好控制,等待病情較為穩定時再來投保,才有更大的空間去換取比較好的承保條件。


原圖文出處: http://on.fb.me/1xvEC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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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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