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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診斷書怎麼寫?
2014/12/22 17:25:07瀏覽3157|回應0|推薦0

意外險的理賠糾紛層出不窮, 大部分的爭議來自於保戶與保險公司的認定不同, 而認定的最主要依據就是醫生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下面分享4個小撇步, 當你有需要的時候, 可以避免因為診斷書用詞模糊所造成的糾紛, 讓你更快拿到理賠金!

撇步1:病名一定要寫清楚, 最好不要寫「OO病」或「OO症」,保險公司會認定是疾病, 非意外而不理賠
保險公司定義的「意外」是「非疾病、突發及外來」, 所以如果診斷書上只有寫「OO病」或「OO症」, 保險公司會認定是疾病而非意外而不理賠。另外, 醫生對於病名的描述的精準度, 也可能影響理賠的結果。譬如:為了閃躲疾行的機車, 跌倒而扭傷腳踝, 如果診斷書上寫的是「扭傷」, 這樣的情形, 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 扭傷屬於自力所造成, 而非外力, 所以不符合意外醫療險「突發及外來」的理賠條件。但是如果醫生診斷書上寫的是「挫扭傷」, 就能符合意外醫療的理賠條件。

撇步2:先意外還是先疾病?診斷書一定要寫清楚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很重要, 是因為「跌倒, 頭部撞傷後引起腦出血」還是因為「腦中風出血後跌倒在地」? 差一些, 意外險的認定就差很多!後述的情形, 是因為高血壓腦中風而導致的, 認定上這就屬於疾病, 而非意外, 所以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不會理賠。

撇步3:如果有開刀、動手術, 醫囑上最好寫出「手術」字樣, 才能獲得手術理賠
由於現在醫學發達, 有些手術可以內視鏡的方式進行。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開腸破肚、要流血才算手術, 有的保險公司理賠彈性較大。如果確實有手術的醫療行為, 一定要請醫生在醫囑上詳述手術情形, 並加註「手術」字樣, 這樣保險公司就比較難刁難意外手術理賠。

撇步4:住院天數盡量寫明「入院日及出院日」, 不要只寫「住X天」, 這樣就會少了出院日那天的理賠金
對於日額型的住院理賠,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診斷書上醫生所撰寫的天數來給付。如果是住院兩天, 第三天出院, 醫生診斷書上寫住院兩天, 就是兩天的日額, 這樣就會少了出院當天的理賠金。如果標註為12月7日住院至12月9日, 保險公司才會理賠三天日額。

最後, 小編要提醒大家, 能夠爭取的權益千萬別放棄!但是, 如果沒有的情形, 也不要為了申請保險理賠而刁難醫生, 醫生如果開立「不實診斷書」, 是會被弔銷執照和判刑的!

今天的【避免理賠糾紛】單元, 就講到這, 我們下次見!(揮手~)

資料來源:http://my83.com.tw/blogs/?p=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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