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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遇到醫療急難救助的時候,要收集哪些文件呢?
2014/12/22 16:54:28瀏覽455|回應0|推薦0

國外醫療理賠讓沒有經驗的朋友們容易發慌,若沒有通過一定的程序,就無法通過國內保險公司審核獲得理賠。
究竟在國外遇到醫療急難救助的時候,該怎麼準備才不會因為文件未通過認證而無法使用呢?以國泰人壽為例︰



一、申請理賠應備文件:
申請理賠應備文件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通常包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國外文件之認證單位及流程,因地區而有所不同

因理賠文件受保險法監督,內部控制不佳則會影響到全體保戶權益進而影響到保險市場安定。換句話說,保護基於公平原則、衡平保費的制度下繳交適當的保費投保,若遭濫用,一方面會讓保險公司面臨資金短缺風險,另一方面則會透過精算將鑽漏洞詐取的理賠金與理賠率反應在新保險商品上,對保險公司和保戶都是很大的傷害。所以依照民事訴訟法357條規定︰私文書應由舉證人舉證為真。又民事訴訟法356條規定,外國之公文書經我國駐外國之大使、公使或領事證明者,亦僅推定為真正。故私文書之舉證亦應依該條之規定,由駐該國之中華民國之大使、公使、或領事證明者,方能認定已盡初步之舉證責任。而在大陸部分則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 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推定為真正。因此,理賠文件認證條件之要求是因應保險法、民事訴訟法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下所訂定,除了直接維護法治社會的最高原則,也間接維護保險市場之公平與衡平。

(一)中國大陸地區 (不含港、澳):
須先至大陸當地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縣、市、區等涉台公證處申請公證,取得公證文件後,再持公證文件至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驗證。
(二)香港:
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事務局辦理認證(隸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三)澳門:
至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事務處辦理認證(隸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四)其他海外地區:
請至外交部駐外館處、代表處、辦事處辦理認證。
三、 為了服務國泰人壽保戶,簡化作業流程,目前國外文件可免認證之情形有下列幾種,但若理賠部門審理認為有必要時,仍得請求保戶補行認證程序:
(一) 中國大陸以外地區醫療理賠,原則得免認證。
(二) 保戶至大陸國泰人壽及越南國泰人壽等公司送件時,原則得免認證。
(三) 中國大陸地區醫療理賠符合下列情狀之一者,得免認證:
1. 住院天數低於(含)5天者。
2. 理賠金額低於(含)10萬元者。
四、 保險事故為重大疾病(含特定傷病)、殘廢、死亡者,一律須予認證。
五、 國外就醫申請理賠時,受益人須檢附被保險人出入境證明文件以證明被保險人確實有出境事實。

資料來源:http://my83.com.tw/blogs/?p=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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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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