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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要懷孕,我可以先幫自己準備什麼保險呢?
2014/12/22 16:03:24瀏覽301|回應0|推薦1

保戶疑問:
目前跟老公計畫懷第二胎, 因為第一胎懷孕過程不是很順利, 妊娠糖尿病檢查了兩次才過, 後來生產時又因為自然產程不順, 產道那邊嚴重撕裂傷, 我自己現在沒有保險, 但想說懷第二胎時還是保一下好了, 如果懷孕過程有個什麼問題, 也有個照應。
我這樣應該要買什麼險比較對, 是不是一般醫療險就可以了? (希望是如果前置胎盤而要剖腹也能理賠的)

業務員來解答:
如果還沒有懷孕先投保,那麼懷孕後的非自願性醫療開支,一般醫療險都可以理賠(包括前置胎盤剖腹)。如果已經懷孕了才投保,那麼不管任何原因,當胎都不會理賠。
如果只是正常的住院生產,或是自己決定要剖腹產,也不可以申請理賠。

所謂的非自願性的項目有: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 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 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 160次或少於 100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
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 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 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資料來源:http://my83.com.tw/blogs/?p=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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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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