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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起 持裁決書可至全台四家超商或郵局繳交通罰款
2009/05/04 14:47:00瀏覽768|回應0|推薦1
目前民眾的交通違規罰單可至郵局及超商繳納,
若逾期違單未繳,則只能持裁決書到監理單位補繳;
交通部公路總局自5月5日起,
民眾持裁決書至郵局及超商也可繳罰款。
超商部分由全台郵局及包括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4家便利超商為代收據點。
在超商代收的金額限2萬元以下,郵局代收部分則不限金額。

民眾持有三段式條碼且未逾到案期限的裁決書,可自行選擇繳納方式。
至郵局即時連線銷案,每筆另需負擔手續費新台幣10元;
若是到超商代收,比照現行代收交通違規罰單方式,需1至3日才能銷案,每筆手續費8元。

公路總局提醒民眾,接獲的裁決書,
若處分事項除罰鍰外,尚有代保管物件及須審驗駕照、或吊(扣)銷駕(牌)照處分以及應參加道安講習者,
則不得至郵局或超商繳納,仍應到案監理所、站辦理。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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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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