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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欺」訣別書
2008/04/01 14:15:05瀏覽943|回應2|推薦56


為了這件事~我反覆思索了數天,該怎麼表達才能讓你明瞭

或讓做著相同行為的人了解,每張照片、每段文字都是原創者的寶

鑒於在udn看了太多指控別人是「小偷」、「騙子」的口水戰

所以我並不想這麼做,也打從心裡相信你是無心的

就是因為曾是同事一場,我才不指名地告知你此事的重要性

如果是其他白目不相識的網友做出這樣的行為

我老早就把他的帳號和部落格公佈出來遊「網」示眾了

 

記得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提醒,抓取別人部落格照片須註明出處

但一次、兩次、三次我想如果不說清楚的話,問題只會無限持續

我很了解你喜歡寫作與分享的心情,也相當欣賞你的文筆

不過既不在文章裡標明引用也不告知,就私下擷取別人部落格的照片

還煞有其事重寫成自己的故事該怎麼形容呢?「移花接木」嗎?

或許這個詞不太中聽,但卻也最符合目前的情況

尤其當我無意看到你文章擷取來的照片裡,還出現我帶著swatch的手後

頭更暈了那天我們明明都在同間店裡,怎麼從來不知道你在現場!?

其實拍來的照片或文章被引用我都無所謂,只是要藉此溝通寫作的道德

「標明出處」是對每一個攝影者和寫作者的基本尊重

尤其在沒徵得文章原創者同意引用的前提下

其二純粹是一個寫作的心得交流啦!

還記得老黃跟你聊過:「看到你寫出來的幾篇文章感覺都很類似」

我想是因為「看圖說故事」寫出來的文章,會像塑膠花一樣沒有生命力

經過多重的文字修飾會美麗,但卻獨少了觸動人心的真實體驗

「情近乎詞」是人人追求的完美表達

而「情溢乎詞」若在文字的操作不當下,難免給人矯情的感覺

也許網路本來就是個虛偽的空間,但以非親身經歷的讚賞與推薦

利用文字轉介給一心支持相信你的網友,似乎有失公允

畢竟藉由想像延伸出來的是「故事」,而真正的心靈觸動才是「生活」

「為賦新詩強說愁」寫來的文章,你覺得能寫多久而不膩呢?

別人該從哪個角度看,才能看出裡面可能會有不同的層次和體會?

「寫作」是抒發情感的方式之一,並非譁眾取寵的工具

在閱讀一篇篇的文章後,卻看不到筆者的個性和心情是可惜的

或許有點語重心長,或許是摩羯座想太多的毛病作祟

不過,每個人都有自己對事物的心靈體會

相信你有天也能發現自己的生活題材,不用再靠想像別人的圖文寫作


「鎖右鍵」、「照片印標記」這是所有創作者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固執如我,堅持用「開破」來向閱讀到這篇文章的朋友們宣導

即使,這件事不是第一次,也不曉得會不會是最後一次

我想就暫時就低調處理吧!

除了原「無名小站」部落格的寫作者、攝影B大師和麥兜恩外

還有黏在身邊不小心也知道的瑪利歐(我會找機會殺他滅口的)

我不會再透露出任何消息給任何人,希望你能體諒我的用心~

爾後,不管你是要繼續「標明出處」引用別人的圖文寫作

抑或開始挖掘自己生命的感動,切記以「真誠」為出發

麥兜恩和扛棒社同事們都會給予最真摯的祝福,並持續支持!

《圖片取自網路》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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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deaintw&aid=174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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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觸良多
2008/04/03 09:52

引用不通知也未標明出處,這是不尊重原創的行為!不僅沒禮貌也無道德!

像之前歐皮MSN表情符號與動態圖示在網路上提供他人分享,竟然也有人匿名E-mial說要做商品!

我除了苦笑之外,也只有在該網誌聲明侵權的嚴重性了!


麥兜恩(ideaintw) 於 2008-04-03 14:36 回覆:

還EMAIL跟你說要轉做商品...是嗆聲嗎?

真扯...如果真的做成相關商品的話,罵上告死他...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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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1 18:56
地一張圖超好笑的
麥兜恩(ideaintw) 於 2008-04-02 12:03 回覆:
我個人比較喜歡第三張說...超Q~以輕鬆的方式宣揚「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