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6-2011=35
我還剩下35年就要回去了。。。
回去之前。。。
一定要告訴妳們一個秘密
其實,我已經毫無保留地把我的故事
透過日記都講得差不多了。。。
我曾經養過100隻貓,
卻成為50隻貓的送行者
收容流浪動物需要量力而為
時光倒回,可能就不會再這麼做了。。。
在這裡,我的確認識了幾位紅粉知己
離婚後,雖然沒有再婚,
但我依然有位美麗佳人守護著我
所以,我覺得自己是沒有資格談戀愛的
這幾天看了幾位女網友的日記
幾乎都排斥已婚或想一夜情或有同居女友者
事實上,她們沒什麼不對。。。
但,愛,不是這樣的
都是大人了,該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
愛情裡頭究竟包括了什麼?想過沒?
情感,情慾,性,道義,友誼。。。
何者決定了彼此的距離?
何者決定了彼此的關係?
想清楚了嗎?各位大人?
《花樣年華》、《2046》導演Wong Kar Wai
為什麼把這段長度不小的影片塞進了尼泊爾的樹洞呢?
為了成就美麗是否有些事情注定該有所犧牲呢?
剪掉的是每個人都很想做的卻不會在記憶中留存
跳過去了,不都可以去實現嗎?
何苦為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