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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誰?
2006/09/16 22:47:45瀏覽272|回應1|推薦2

引用文章跑的比他快

1.善良的人需要被保護。

2.草莽社會中有小說中的「大俠」保護好人,法治國家則由國家執行公權力保護人民。大俠可能不小心殺錯人,國家也可能抓錯人,甚至故意亂抓人。

3.為了避免執行公權力者濫用權力、侵害人權,所以,必須以法律明確限制國家的公權力。比如說要求必須經審判且有明確證據才可論罪科刑。在這之前,就算你明知犯罪者犯下滔天大罪,我們也得忍住不能動用私刑。畢竟說不定我們抓錯人了。別說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因為,如果被錯殺的是你,怎辦?

4.因為國家的公權力必須受到法律的規範,但人民對於犯行的怒氣很難等到審判終結才開始宣洩。所以,法律總是跟不上正義的腳步。

5.結論,法律,真的是在保護「好人」的。法律不只保護「好人」不被「壞人」欺負,也同時保護「所有人」不被「國家」欺負。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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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孔雀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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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保護誰?
2006/09/17 13:49
上一篇文章承蒙海客網友回應,我很同意您的看法,我也願意相信,法律是要用來約束不守法的人,但是,現在的社會上不也是充滿了許多,曲解法律,鑽研漏洞,假法律之名行利己之實的人嗎!

       其實,我們工作單位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人力不足,只要人力充足後,主管自然也不想違反勞基法不給員工放假,勞工局接到勞工的陳情應該要朔源根本,而非頭痛醫頭的令主管給予告狀之人放足夠的假,當他有足夠的休假時其他的同仁自然會減少休假,所以並沒有解決大家的問題,只解決了告狀者個人的問題罷了!我想,這應當不是設立勞工局最初的意義吧!

       所以,在我看來,勞工局保護了縮減人力的資方,也保護了告狀的同事,而犧牲了排班的主管和我們其他沒有聲音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