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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04:56:00瀏覽34|回應1|推薦0 | |
世界上第一位神學與動物福利問題教授
我在過去二十五年多的時間裡一直在為動物呼籲。我起先認為,虐待動物本身,儘管是一種嚴重不良的行為,但對於基督徒(的信仰)來說,不算是個大問題。我曾相信此事堪稱重要,但並非主要。可我現在觀點不同了。說道疼痛,受苦與死亡,我們對千百萬動物的所作所為,一直都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倫理問題。 進一步說,我現在認為這個問題涉及基督徒所信奉福音的核心。上帝無克無敵之愛的福音,不僅僅是對人類之愛,而且是對所有生靈之愛。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特別是耶酥的上帝,關愛著所有的生靈。基督徒必須開啟全新,寬廣的心胸,足以容納兩大福音真理。 第一,動物為上帝創造的生靈:既非人類財產,也非共用設施,資源或者商品,而是上帝眼裡珍貴的活物。第二,動物們如基督般正在受難。約翰-亨利-紐曼1842年在牛津布道時說:“兄弟們,想一想當動物受殘暴虐待時你的感覺,那就如同基督的十字架及其受難經歷在你心中激起的那種感覺。”兩眼關注著釘受十字架之苦的基督徒們,應該特別能夠理解無辜者受難的苦痛。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上帝絕對與弱小,寡助,易傷者站在一起的象征,最為重要的一點,它是上帝絕對與無保護,無防備,無辜受難者站在一起的象征。 我曾經討論過,對受難的感知應該被當作對福音的遵從。然而事實上,正是在今天的基督徒當中,可以看到對這個福音最大的背離。在西班牙,找不到一位羅馬天主教首腦反對鬥牛。在加拿大,聖公會與羅馬天主教會的主教們支持捕獵海豹與設阱捕捉皮毛動物。在挪威,神職人員為捕鯨辯護。在愛爾蘭,羅馬天主教教士狩獵野兔自娛。在英國,聖公會總會拒不反對在教會土地上打獵作樂。這種背離有著漫長而不光彩的歷史。從九世紀到十九世紀,上千只動物被宗教法庭作為罪犯判處死刑,受到野蠻對待。近至十九世紀中期,教皇庇護九世禁止在羅馬設立動物保護辦公室,理由為動物們沒有內在價值,我們對它們作什麼不需要尊從基本的道義,這已成為天主教國家通用的神學理論。 面對無辜受難卻無動於衷的上帝,根本不可能是基督徒的上帝。令我們對苦痛麻木不仁的神學,並非真正的基督教神學。 無視動物的苦難,一心只關照人類救贖的上帝形象,已陷入道德絕境,這一點不論怎麼說都不為過。今天的基督徒們對動物之所以如此不在乎,那是因為他們所信仰的上帝對動物更不在乎。我個人相信,假如上帝美好,公正而神聖,那麼每一個苦難的生靈都會得到救贖。只有這樣的上帝才是真正公平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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