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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7 09:50:16瀏覽904|回應0|推薦12 | |
這兩天,陳水扁二次金改的判決書出爐了,周占春以極大的道德勇氣判決收錢的扁家和送錢的金控財團通通無罪。 今早起床閒來無事,上網看看新聞,腦中突然出現一首台語歌,歌詞一開頭就唱:「這是什麼社會!」 是啊,這是什麼社會!性侵六歲女童,只因女童沒說不,法官竟輕判歹徒三年二個月徒刑;男子襲胸,法官竟以襲胸十秒無法引起性慾而判歹徒無罪。先前烏龍判決一堆,現在更大咖的犯罪,拿了一堆錢往自己口袋裡放,法官也可以「依法」判決。 這是什麼社會,做官的本錢著開彼多。大大小小買票兼烏紗,當選著換伊A咱老百姓。你若賣,要買大家買,瘋貪的我嘛算一個。臺灣話,講若有人做大人用錢買,到尾仔衰你衰我衰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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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