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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0 23:05:03瀏覽838|回應0|推薦3 | |
引用文章國考證書費 即起再降為500元 報載考試院為順應民情,已將考試及格證書費從八百元調降至六百元,再調降至五百元;並從今年實施。另外,有民眾反映,至警察機關辦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一張A4大小的紙,要價二百五十元,認為政府搶錢。 這讓我想到二個月前辦理文書認證的事情。 因為愛福啦小姐是香港人,所以要辦理結婚登記必須要有港府核發的「無婚姻紀錄證明」(俗稱單身證明),並由香港中華旅行社驗證,戶政事務所才會受理。但是因為愛小姐人在台灣,無法親赴中華旅行社辦理驗證事宜,只好授權她妹妹代為辦理。而中華旅行社規定授權書必須經過地方法院公證處驗證並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才可以。因為時間緊迫,於是我們就速速趕赴地院與領務局。 到了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人查驗愛小姐身分後,隨即要她在授權書上簽名,代表確實是愛小姐授權無誤。然後公證人在上面用印,驗證完成。驗證費,新台幣五百元。 隨後,我們又趕赴外交部領務局複驗授權書,複驗費,新台幣四百元,二天後領取;因為要早點寄回香港,所以辦理急件,急件費,新台幣二百元,隔天領取。 幾天後,愛小妹帶著愛小姐的單身證明和授權書赴香港中華旅行社辦理驗證,驗證費,港幣一百二十元,約合新台幣五百元。所以,為了要中華旅行社在單身證明上蓋章貼驗證貼紙,總共花費新台幣一千六百元。 其實,政府為辦理驗證民眾的文書,或是核發證書或執照,收取規費是必要的,而且受益者付費,本來無可厚非。但是,若是收費太高,或是一隻牛剝二層皮,就難免會引發民怨了。 以我親身的經歷,為了證明授權書的確是愛小姐親筆所簽,請公證人驗證,當然是必要的程序。但是,只是看一下親筆簽名,然後在授權書上蓋章,這樣就要五百元,會不會太貴了點? 然後地方法院的驗證不算數,還要外交部領務局複驗;難道是政府不相信自己法院驗證效力,還要另一個部門看過才可以?而且,領務局真的會去複驗嗎?它真的會打電話或是行文台北地院公證處,問說愛小姐有沒有去驗證授權書,真的是他本人簽名的嗎?還是就形式上蓋個章就說複驗完成,這樣就可以賺四百元?如果民眾很急,還可以再收個二百元當急件費。這是不是一隻牛剝二層皮? 再說,港府發出的單身證明要中華旅行社驗證。我們交了相當新台幣五百元的驗證費,中華旅行社真的會去查證這張單身證明確實是港府所發出的?愛福啦小姐真的如單身證明上所載,無結婚紀錄?還是又虛應故事,形式上又蓋個章、貼個驗證貼紙,這樣就賺到驗證費? 這次因為媒體報導國考證書費太貴,引發民眾關切,政府從善如流,馬上調低費用,雖不滿意,至少也有反應了輿情。但其他規費的收取是否合理,政府也應一併檢討。畢竟現代政府很多資料都已資訊化,要開張證明文件也只不過坐在電腦前把資料印出來,蓋個官印,如此而已,並不會耗費多少人力、物力與時間。民眾如果花了幾百塊錢,卻拿到這樣薄薄一張紙,當然會覺得沒價值。所以,希望大有為的政府能夠多關心這些小事,畢竟這些小事是最貼近人民生活的,與民眾最息息相關的。不要再媒體爆料,政府才要開會檢討;媒體沒爆到的,是否就算是政府多賺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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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