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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蕭之華告雪韻及其他
2020/07/05 12:34:19瀏覽553|回應0|推薦8

阻止蕭之華告雪韻, 嚇他會變誣告

舒姜.瑪琳
2013/10/21 00:01
我相信雪韻的法律素養一定高出於你 ...
舒姜.瑪琳
2013/10/19 23:09
台灣是個有法治的國家,你想告雪韻,我勸你別浪費時間,不要到最後反被告誣告

* 蕭之華的好友思敏

充當蕭之華的法律諮商師, 阻止蕭之華提告自己, 自己卻去告蕭之華: (擷自蕭之華2014/09/07勸人以「和為貴」,卻又主動去控告人文, 思敏發函時間地點未示)  親愛的蕭叔叔:此外該名人士(即「雪韻」)在您文章中跟您回應的部分,根本沒有批評指責謾罵或污辱您的部分,您好像把他當成仇敵,且用豬八戒與龜孫子警告他,請問您告他,最後他又告您,吃虧的人還是您,您要三思而後行
畢竟該人士(即「雪韻」)沒有在他自己的部落格或在其他人的部落格散播您與誰的毀謗文件與資料。所以您要反告他在法律上您是站不住腳的,您可去詢問律師,我還是勸蕭叔叔以和為貴。思敏敬上

擔任蕭之華的法律軍師, 阻止蕭之華告自己, 自己卻去告蕭之華: (摘自蕭之華2014/09/13文且看看鄧潔、「思敏」的詭辯?)  思敏 (發函時間2013/10/14): 雪韻的部分
1. 他回應您的文章 沒有涉及到恐嚇威脅的部分。
他只是告訴您有關於妨害風化的法律條文, 請問您,他有沒有說要找人去您府上做不妥適的事情? 如果他的回應文章 沒有涉及到造成您文章中的人身安全的損失, 您反而又白告, 等會兒您反而又被告<誣告罪>對您更不利
2. 此外, 該名人士在您文章回應中 只是說要報警處理,那不涉及恐嚇罪, 您可以上網找找看中華民國刑法的部分, 根據律師的解釋他不構成恐嚇罪
3.公然毀謗與公然污辱罪。親愛的蕭叔叔 此外該名人士在您文章中跟您回應的部分 根本沒有批評指責謾罵或污辱您的部分, 您好像把他當成仇敵, 且用豬八戒與龜孫子警告他。         思敏敬上

小肉球都極度小心, 俺非律師或司法官, 只敢講法律常識與注意事項, 不敢叫對方去告或撤告, 這種建議不能給的!   哎喲!  更遑論自己去告對方, 卻當法律軍師阻止對方告自己.

(蕭之華需要思敏部分的原始檔, 以上對為自己辯護實在太關鍵了, 但縱無原始檔, 小肉球覺得文字的真實性極高大笑)

++++++++++++++++++++

親愛的蕭叔叔:

至於我對藍雲的看法很單純, 他是一位在美國大學任教的教授,人老是糊里糊塗的,此外,我跟她沒有網路戀情。或許,您在我的部落格看到我貼一張男性的照片,其實是因為之前有許多異性網友追求我,造成我好大的困擾,所以我乾脆貼上一張毫無來由的照片,告訴人我有男友了。 但是,我確實有對象,只是我是個拼命三娘,我忙著工作,會不會結婚都是因緣。我想大家還是冷靜心平氣和,我忙到現在還不得休息。
                   思敏敬上
                二0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___________
思敏---蘭心月影詩集已出版

2015/06/02 07:59

豬八戒  你這個死老頭

第一 你為何要欺騙我

你不是跟我說你在二月農曆春節前  去做腦部開刀手術

每天都要做復健  你還說要找老來伴  二月分你弟弟去

美國陪你去醫院動手術  怎麼當時負債三百萬  在加上

手術費用是一百萬  你跟我說的  你這個死老頭要氣死我

第二  你哪時又成為花心大蘿蔔

今年二月情人節  你還跟我求婚  怎麼突然三個月不到

你已經娶老婆  還生小孩  你怎麼是一個這麼大的大爛人

你給我去死啦  我被你害得很淒慘  你卻在那裏逍遙

我要臭罵你一頓  你這個豬八戒  有夠不要臉  你乾脆

去死好了


__________

 9. 鄧潔愛騙錢23:00

http://blog.udn.com/je

9. 鄧潔愛騙錢

2015/06/06ssamine1965/guestbook 

舒姜.瑪琳2015/06/05 04:47--------

鄧小姐妳好:我舒姜.瑪琳從頭到尾不知道藍雲跟妳說了甚麼,

我那一天留言給妳,只是老老實實的告訴妳藍雲的狀況,我

萬萬沒想到他會對妳說出這些話,如果是藍雲欺騙妳,那真

的很不該,而我一直認為說實話才對妳有幫助,沒想到藍雲

是這樣騙妳,遺憾一個老男人、結過婚了,還大言不慚對妳

說這些話,那藍雲根本不值得、沒資格、不配當我的朋友。

我從頭到尾根本也不知到妳的分身是雪韻,那時,我只是

站在雪韻的立場幫她說話,而妳一直不告訴我妳就是雪韻,

害我陷入這泥淖裡,今天別人又把我捲入在這裡面,我非常

的驚訝,關我甚麼事,我舒姜.瑪琳光明正大的做人,卻被別

人亂配對,太可笑了~無知、自以為是的女人。

好了!以後不會再來妳這裡留言,因為妳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實

話,妳就是雪韻。

____________

蕭之華致歉聲明(7,完 )

本人從103年10 月10日起,多次於本人之部落格發表內有「胡作非為」、「訟棍」以及「騙子」等詞彙及內容偏差之文章,傷及鄧潔小姐,經鄧潔小姐指出,本人深感抱歉,特致歉意!並承諾爾後必不再犯,倘若再犯,願受法律制裁。

   蕭之華(蕭玉井)謹啟

       104年5月28日                                                                                                           (2015.6.3. <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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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蕭之華先生道歉 

 藍雲、豬八戒、張德民

2013/10/15 02:30、

俺有眼不識泰山 老花眼鏡不管用

原來蕭碩士是頂頂有名的作家 (http://blog.udn.com/hyc66/8463119)

俺說嘛 要上法院 一定要 有錢 有閒 有體力 您老兄都有!

難怪筆刀能對俺如此鋒利 上網一查 發現您真偉大 (若下列資料是您的話 - 俺就替您暫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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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潔、「雪韻」、「思敏」,是「城邦」網路的騙子  蕭之華

_____   

     鄧潔、「雪韻」、「思敏」,是「 城邦」網路的騙子,她用「雪韻」之名來欺騙蕭之華。她填寫的資料,「雪韻」的性別是「男」,星座是「牡羊座」,居住地是「歐洲」,婚姻是「已婚」,還說有就讀小學的小孩。其實,鄧潔、「雪韻」是未婚,住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沒有小孩。鄧潔、「雪韻」用「妨害風化」來攻擊蕭之華,而結果,卻故意忘掉「妨害風化」,改用「妨害名譽」等罪名來控告蕭之華,讓蕭之華心生害怕,賠了鄧潔「雪韻」新台幣十五萬元,這一場官司才算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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