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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06:08:28瀏覽649|回應0|推薦17 | |
~~~~~~~世界日報 摘錄~~~~~~~ 改善住家能源效益可抵稅 為鼓勵民眾改善住家能源效益,刺激經濟方案提供1500元稅捐抵扣給在2009年和2010年改善住家能源效益的納稅人。如果屋主安裝較先進的能源設施,如太陽能發電板,能夠享受到的稅捐抵扣更大。 如果要享受1500元稅捐抵扣額,屋主必須在2009年和2010年改善住家能源效益,並在報稅時使用Form 5695和1040報稅表。屋主所做的能源效益改善,必須是屋主的主要住宅,也就是你所住的住宅。 屋主必須要求承包改善能源設施的施工者提供一分「廠商認證書」(Manufacturer Certification Statement),詳細記載所做的改善工作。屋主不需要將該廠商認證書和報稅資料寄給國稅局,但是要保留該文件和付費收據,以備國稅局查核。 根據2009年「美國復甦及再投資法案」(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簡稱ARRA),只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改善住家能源效益,就有資格享受1500元稅捐抵扣。 有資格享受稅捐抵扣的項目如下:絕緣(insulation)外窗和天窗(exterior windows & skylights)、禦寒窗(storm windows)、禦寒門(storm doors)、金屬或瀝青屋頂(metal or asphalt roof)、中央空調系統(central air conditioning)、熱空氣幫浦(air source heat pump)、天然氣或丙烷爐(natural gas or propane furnace)、燃油爐(oil furnace)、瓦斯燃油或丙烷熱水鍋爐(water boiler)、先進空氣流通扇(advanced main air circulating fan)、瓦斯燃油或丙烷熱水器(water heater)、電熱幫浦熱水器(electric heat pump water heater)、生質爐(biomass stove)。 上述的稅捐抵扣不包括安裝絕緣材料、門、窗或屋頂的費用。這些改善工程需分別列出材料費用和安裝費用;但空調系統和暖氣系統的安裝費可包括在總抵扣額中。前述的稅捐抵扣如果無法用完,剩下的稅捐扣抵額政府不退。 如果你計畫做多項能源效益改善工程,你可以在2009年到2010年間進行這些工程,享受1500元稅捐抵扣。 較先進的能源設施包括太陽能光電系統 (photovoltaic systems)、地熱幫浦、太陽能熱水裝置、小型風力發電機等設施。購買和安裝這些系統總費用的30%可用來抵稅。只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安裝這些改善能源設施,就可以享受30%稅捐抵扣,沒有最高額的限制。 上述的1500元稅捐抵扣計畫,其實是2005年一個類似法案的延伸,但是該法案有終身只有500元稅捐抵扣額的限制。如果你已經利用該稅捐抵扣計畫的500元扣抵額,怎麼辦? 紐約市Thomson Reuters公司稅務及會計資深稅務分析師隆恩 (Tom Long)說:「如果你在2006年和2007年用完500元扣抵額,你還是可以享受1500元稅捐抵扣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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