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位先生是否犯罪? 不知道!至少案子還在審理之中。 既然是審理中,電視新聞不都有一行小字註解,那麼既然是抱著法律允許先生回去公祭,要怎麼做該怎麼做,不也就是法院的裁定! 既然是法院的裁定而不是先生自己的行為意思,而先生都已經是色彩之下的“未定罪先視同犯罪”了,竟然還要拿著這事來批判。 怎麼,沒視同罪犯的參加了公祭也有錯嗎? 為什麼不去質問法官? 為什麼不去批判“法”? 這是什麼,簡單說,就是冷血!
路上的酒駕,要說路上還有什麼比這事更“頻繁”,也是個不知道! 只知道隔個三兩天新聞上沒有酒駕的事件,好像那天的新聞就看錯了! 一根香菸屁股可以直接就開罰六千元,酒駕殺人是多少個煙屁股? 沒錯,意外走的是孝子,但是請滿身宣示了色彩,站在鏡頭大肆批判“市長”的人也說說看了,誰家的孩子不是寶?誰家的父母不是親? 但是酒駕? 哪一個酒駕是家裡窮的沒飯吃的? 包括了酒駕出事,拍拍屁股自己先走人,這是天方夜譚嗎? 那麼,這是要問市長還是該問法律? 是回頭看這個社會,還是看學校的課綱?
不問法律先批判市長,就問除了口水批判,對策和建議是什麼? 開口批判的人,能比被批判的市長更能解決這個問題嗎? 看不見感人的,拿著對法律的失望,對社會教育的失望來慰問當事人的父母,並誓立推動改善,卻只有空口的對人批判! 這不就是只有政治沒有感情的冷血!
開車殺人,酒駕只是其中大宗,沒少的是隔了幾個鐘頭回來投案的,要說和酒駕無關,或許還就是讀了! 就問這些劊子手中有幾個人認同自己的錯? 鞠躬不是為了認錯,而是為了那位對犯罪的人秉持“體恤”之心的法官大人!
不能再說了。 要說冷血,那位烏克蘭的總統,如果他不是冷血動物,這個世界就沒有所謂的冷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