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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2013/04/30 10:22:05瀏覽51|回應0|推薦1
公務員亦可能等同公職人員,是一種職業,主要在政府機構工作,服務社會。公務員崗位結構通常都有共通點,包括編制有所限制、由政府法律保障其身份薪酬福利。然而,並非所有在政府工作的僱員皆屬於公務員崗位或者架構
 
你們台灣的公務員的編制與組織是否應該澈底檢討改革?
不適用不適任的各級公務員應該裁減比較好。
以及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約聘的職員或同等級的人都該裁撤否則老百姓的血汗錢都被這些無恥的米蟲吞噬 ?
至於有些佔者毛坑不拉屎死的公務員也要強制退休否則有朝1日召到清算鬥爭掃地出門政府機構的用人雖然未必都是精英但多數是奉公守法奉勸那些佼幸的人要為自己找後路 ?
 
資產階級革命後相當長的時間裡政府的管理職能十分有限,主要是維護社會秩序,充當「守夜人」的角色。公職人員的任用仍以任命為主。在君主制國家,官職由國王恩賜、貴族委任世襲;在共和制國家,則由總統等行政長官委任。現代資產階級政黨制度建立後,政黨政治操縱著國家權力的分配,政府公職人員也隨著執政黨的更替而不斷變動。恩賜官職與政黨分贓導致了大量貪污腐敗
 
 

常任公務員—須經國家考試及格

  • 具有博士學位或高考二級考試及格者→得應高考一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九職等任用資格。
  • 具有碩士學位或高考三級考試及格者→得應高考二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七職等任用資格。
  • 具有大專畢業學歷或普通考試及格者→得應高考三級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 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初等考試及格者→得應普通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 國民年滿十八歲者→得應初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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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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