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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與貪污
2013/01/04 10:54:00瀏覽236|回應0|推薦0

清官信仰是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千百年來老百姓對清官樂此不疲的期盼和傳頌,使得這種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種文化。包拯、海瑞等著名清官的名字即使三尺之童也耳熟能詳。作為反映社會普通民眾心理的一面鏡子,宋元時期,清官文學(包括公案小說、話本、雜劇等)開始大量湧現和流行;到了現代社會,電視劇中還有大量的清官戲來延續這種傳統。老百姓為他們的“青天大老爺”立廟塑身,四時享祀,香火千年不絕。這既是因為清官自身所具有的可貴品質—清正廉潔、剛正不阿、鐵面無私、體恤民情等等,也從反面說明這樣一個可悲的問題:那就是貪官污吏層出不窮,“滔滔者天下皆是”,老百姓處在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境地,孤立無援,迫切希望有人能為民父母,為他們做主。清官的事蹟正是百姓這種心理需求的集中反映,悲觀一點說,是一種畫餅充饑式的心理補償。

 

在普通民眾心中,清官可謂是完人,是神的化身,身上只有耀眼的光環而不可能有哪怕是白璧微瑕的黑子。然而,翻閱古人留下的筆墨,我們卻能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群體意識斷裂”—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評價實在是不能令普通百姓滿意,有時甚至大相徑庭。 晚清小說家劉鶚對這一問題有直接的闡述。他在《老殘遊記》中說:“清廉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個脾氣不好,他總覺得天下都是小人,只他一個人是君子。這個念頭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為了支持這個論斷,他在書中塑造了玉賢和剛弼這兩個以清廉自居但同時又剛愎自用、濫施重刑、草菅人命的酷吏形象,並讓他們辦了許多冤假錯案。

 

劉鶚認為,清官的毛病在於道德上有一種絕對的優越感,這使他們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問心無愧,從而容易陷入自以為是甚至剛愎自用的境地。對自己的行為盲目自信,做事所憑恃的只是道德上的居高臨下,現實情況、世俗人情一概斥之為鄉願,只顧一點,不及其餘。這種心態是極其有害的,往小的方面說,比如聽理刑獄時,容易濫用刑罰、草菅人命;往大了說對國計民生無所補益,反而會誤事。

 

古代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批評遠早于劉鶚,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就對清官的盲目自信提出了批評。他在上宋仁宗的《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中,對包拯作為風憲官劾罷兩名大臣後接替其職位的做法表示了否定,認為這樣做會使“言事之臣,傾人以覬得,相習而成風”。包拯辯解他本無此心,歐陽修說:“夫心者藏於中,而人所不見;跡者示於外,而天下所瞻。今拯欲自信其不見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跡,是猶手探其物,口雲不欲,人誰信之。此臣所謂嫌疑之不可避也。”他還很有針對性地對包拯的道德優越感做了抨擊:“夫有所不取之謂廉,有所不為之謂恥。近臣舉動,人所儀法。使拯於此時有所不取而不為,可以風天下以廉恥之節。”

 

歐陽修的看法代表了相當一批宋代士大夫的態度:他們對包拯的節操無疑是讚賞的,但是政事有其自身的特點,與個人修為不可等量齊觀。包拯僅僅重視道德上的無可指摘,卻忽視了其行為對朝政風氣的影響。這樣僅憑道德自信的一意孤行,“朝廷事體或有不思”,“思慮不熟,處之乖當”。

 

明代的海瑞同樣也招致了士大夫階層的批評,而且比包拯更甚,幾乎已經到了不見容於當世的地步。海瑞一生廉潔耿介,平時所學以剛為主,自號剛峰,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但命途多舛,道不得行,幾次為官開場時轟轟烈烈,卻都黯然收場。其中原因,當然並不僅僅因為“天下皆濁我獨清”。萬曆皇帝給他的斷語是:“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表面上肯定了海瑞的長處,實際上是一種批評和否定。萬曆皇帝對海瑞的廉潔操守深信不疑,但他認為這位耿介的忠臣只在道德風化方面有榜樣作用,在國計民生的事功上並不能有所建樹。

 

康熙皇帝對清官問題有其自身的認識,他在一道詔書中說:“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為盡善。朱子雲: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為清,乃為真清。”康熙的意思很明確,清官要把道德優越感丟掉,對人不可苛責太嚴,施政不能一味地依靠近乎偏執的強硬。身為一國之君,他當然不是鼓勵貪污,而是不希望出現“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局面,使國家機器無法正常運轉。《施公案》中的主人公施仕綸,是和包拯、海瑞一樣被民眾稱為“青天大老爺”的人物。有人薦其出任湖南按察使,康熙皇帝說:“朕深知仕綸廉,但遇事偏執,民與諸生訟,彼必袒民;諸生與縉紳訟,彼必袒諸生。處事惟求得中,豈偏執?如世綸者,委以錢谷之事,則相宜耳。”最終改授其為湖南布政使。看來,康熙是深明清官運用之妙的。

 

普通民眾和社會精英對清官的評價出現差異是耐人尋味的。士大夫(乃至皇帝)對清官的批評集中在一個“刻”字上。這個“刻”意義很廣,既包括用法嚴苛,也包括對屬下和部民苛責,還包括在施政中偏執、強硬,不近人情。清官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潔癖,對人太過苛責,如果別人不能達到他們的標準,就一概斥為泥豬、癩狗、污穢小人。這種心態導致了他們在施政中用法嚴苛,而這一點卻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

 

老百姓對清官的期許不外有三:抑制欺壓百姓的權豪勢要;打擊魚肉鄉里的潑皮無賴;懲戒貪贓枉法的貪官污吏。清官對這些人打擊越嚴厲就越符合老百姓“吃大戶”的樸素願望,才是“愛民”。如《拍案驚奇》裏的梁太守看見拐帶婦女、弄出人命的潑皮無賴汪錫只被判了充軍,於是大怒,“喝交皂隸重責六十板,當下絕氣”。這種擅殺行為卻受到了作者的肯定,稱他極有正氣。

 

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這種“刻”是很反感的,除了忠恕之道的價值觀因素外,考慮到治國施政的現實情況是更主要的原因。正如康熙皇帝所說,“處事惟求得中”,政事不同于個人修為,它是一門妥協的藝術,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棋局;施政要想有所作為,就不能僅憑道德上的居高臨下,一味的偏執強硬。據司馬光《涑水紀聞》載:“包希仁知廬州,即鄉里也……有從舅犯法,希仁戮之。自是親舊皆屏息。”這段大義滅親的“佳話”總讓人產生其他的想法:若從舅有可死之罪,殺之則可;若罪不至死,包拯為了表示自己鐵面無私就從嚴懲處,殺之以博直名,這種“殺妻求將”的行徑無疑會使我們對他的崇敬大打折扣。

 

包拯如此,海瑞更甚,他的家庭悲劇為其性情做了一個絕好的注腳:他的前兩個妻子被休,第三個妻子暴死,一個妾自殺身亡,致使他不得不前後九娶。而他的女兒因吃了家僕給的一個餅,就被他逼得絕食而死。可見其性情之苛刻。

 

除此之外,海瑞還是一個嚴刑峻法的讚賞者,他對明初朱元璋“剝皮楦草”的殘酷懲貪措施懷念不已,並建議恢復“毫髮侵漁者加慘刑”的祖制。他的建議不但讓官場震恐,連萬曆皇帝也認為太過了。

 

《海忠介公年譜》中載,海瑞被任命為應天巡撫後,“飆發雷厲,郡縣官吏凜凜竟飭,貪污者望風解印綬而去。權豪勢官,斂跡屏息,至移他省避之”。這種讓貪官污吏、權豪勢要望風而逃的殺氣自然也是海瑞平日所作所為產生的效果。然而,屬下掛冠求去,大戶外逃也讓海瑞的利民大計無法得以實施,最終黯然收場。

 

清官是整個社會大加提倡的道德楷模,在現實中卻不見容於官場,這確實讓清官們百思不解:貪官污吏對他們的切齒痛恨能夠不以為意,名臣士林的批評對他們來說卻不啻晴天霹靂。愛惜羽毛的他們最看重的就是清議對自己的褒揚,而這種批評卻無疑是社會精英階層對他們所謹守的東西表示不以為然。

 

難道真的是“天下皆濁我獨清,天下皆貪我獨廉”使然嗎?非也。

 

清代名吏汪輝祖在其《學治臆說》中以自己為官數十年的經驗提出了忠告:清不可刻。清只是治術的一端,並不足以解決現實中的所有問題。道德潔癖、偏激的個性和強硬的手腕是其不見容於當世、不能於國計民生有所裨益的病根。誠如康熙皇帝所言:“清而寬方為盡善。朱子雲: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為清,乃為真清。”這並非是鄉願之言,而是對清官愛之深、責之切的期許。

 

將清廉和貪腐寄予個人道德修養,本身就是悲劇,所以討論清官、貪官的優劣沒有現實意義。當今之世界,凡政治相對清明的國家,無不是以完善的制度和嚴格的執法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推動社會的整體進步,如此我們還需要清官嗎?貪官還有市場嗎?反思歷史不能以誤勘誤,否則得出的結論將是荒謬的。

 

我有些朋友們在老同學老校友聚會的場合裡有些人感慨的說出措過貪污的機會很後悔遺憾因為老年人沒有錢用想要養老確又不能如願只有慢慢等死你們說到底是清官好還是貪污好 ? 只不過沒有錢用的日子難過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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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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