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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個性
2011/09/24 07:55:58瀏覽46|回應0|推薦0
        問1:我們愛人 是因為信仰 還是該本乎本性?(或者說出乎內心)
        問2:如果個性上就不喜歡人際交往,是不是就沒辦法做上帝的好僕人,分擔傳福音的事工呢?
        答1:
        我們愛人若是只合乎本性,那我們就不需要耶穌了,因為我們原就是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而「上帝就是愛。」我們愛人自然有其本性。
        但因為罪的緣故,我們生命的中心不再是神而是自己,於是自己就成了判斷的原則,罪中的自我是不公義不聖潔的,我們對人的認識和判斷也會不夠準確,因此以我為中心的愛就會有問題。所以聖經才會教我們要效學耶穌的十字架所展現的無私之愛。
       
        答2:
        個性不是傳福音的工具,所以任何個性的人都可以傳福音。但個性會影響傳福音的方法或範圍,這就是我們需要有所認識的了。
        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傳福音是我們的特權與使命,為要使我們能常與主同在 。因此,無論甚麼個性,都可以傳福音,也應當傳福音!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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