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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查案審判、潔淨聖所、撒但擔罪的說明
2017/09/12 22:27:21瀏覽1164|回應0|推薦0

(一)查案審判的錯謬:「安息日會」認為:基督的血替悔改的信徒求情,代他們獲得赦罪和父的悅納,不過他們的罪孽仍舊留在案卷上,須經一次的查案審判,最後纔能塗抹罪的記錄。

       可是聖經明明告訴我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2)。又說:「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8)。可見赦罪和不再記念是並行的,而且是同時的。豈能罪已獲赦,而仍留在案卷上?

 

回覆:

    「聖所」的課題,每日的獻祭和一年一度的「贖罪日」,以及耶穌在馬太福音25:31-46,分別綿羊山羊的比喻;和馬太福音7:21-23,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還有彼得前書4:17審判要從上帝的家開始,都說明了主再來之前,對基督信徒得救審查之必要。

 

       (二)潔淨聖所的錯謬:「安息日會」認為:基督救贖之工尚未完成,除非再加上聖所除去罪惡的工作。因此,基督正在天上的至聖所從事此項最後的工作。

       但主在十字架上清楚的宣告:「成了」(約十九30),就是表明祂的救贖工作已成。聖經又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2~14)。主在地上的一次獻上,已經完成了永遠贖罪的事。祂在父神的右邊坐下,表示工作已經完畢。我們既已悔改相信,就「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豈仍須等候將來纔決定命運?

 

回覆:

    我們得救,完全倚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這一個在創世記3:15就給了我們的應許,已經於耶穌在十字架上喊「成了」斷氣時完成。但「罪」並沒有因為主已完成祂為人類所付上的代價而除掉,是因為人類尚未完全明白這救贖的恩典。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得救,因此撒但沒有在耶穌付上贖價之時就將他除滅,仍給人時日悔改歸主。

 

 

       (三)撒但擔罪的錯謬:「安息日會」認為:撒但是罪的創始者,一切真心悔改之人的罪孽,最後都要歸到牠身上,使牠擔當罪的刑罰。而舊約裏那隻贖罪的公山羊──阿撒瀉勒,就是預表撒但。正如那隻公山羊要被送到無人之地,永遠不得歸回到以色列會中。照樣,撒但要永遠被逐出,離開神和祂百姓的面,在罪和罪人最後的毀滅裏,消滅無蹤。

       這種說法明顯地違反救贖的基本原則,膽敢以撒但的受刑來代替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已經完成的工作。這樣無異承認撒但是救主,至少亦使之分享主的榮耀。經上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約一29)。基督纔是我們的贖罪祭,撒但焉能有分?利未記第十六章內兩隻贖罪的公山羊,乃是指基督贖罪的兩方面:一面在神面前用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一面從人的身上把罪帶到無人之地,即永遠除去之意。

 

回覆: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為所有犯罪之人付上違背律法就是罪的代價,使信耶穌靠祂得救之人可以超越死亡獲得永生。這就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核心與根基。但耶穌為我們付上犯罪的代價,並不表示祂就是「罪」!祂只是代我們死,好讓信祂的人可以活!因此,「罪」仍須回歸「罪」的始作俑者撒但。

 

(待續)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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