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先生, 您好! 謹以今年8月11日本人在本網路城邦寫的一篇格文作為回應, 敬請批評指教.
●台灣應該這樣實施國民教育
[理念] 有條件延長國民教育, 提升國民素質, 增進國家競爭力; 國民教育免費, 鼓勵學習; 分級教學, 必修及選修科目齊頭並進, 教學容易, 開發學生潛能; 必修科目統一教材, 並公布考試題庫, 學習目標明確, 紓緩升學壓力; 就學在地化, 均衡城鄉發展. [建議條文]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 應受國民教育; 十五歲至十八歲之國民, 得自願受國民教育. 國民教育分為三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其後三年為國民初級中學教育;最後三年為國民高級中學教育. 國民教育, 學生須國民初級中學各必修科目之各級考試及格, 始得受國民高級中學教育. 國民教育, 學生應在其父母或監護人戶籍地並實際居住之學區內學校上學; 學區劃分辦法另定之. 國民教育, 由政府辦理; 學生免納學費, 並由政府供應書籍及午餐. 國民教育, 應分齡編班, 並分級教學. 國民教育之課程, 應包括必修及選修科目; 必修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定之; 選修科目得由各學校自行訂定, 其辦法另定之. 國民小學之必修科目分十二級, 國民初級中學及國民高級中學之科目各分六級; 國民教育必修科目之分級教材, 由教育部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編定之, 並公布各科目之各級考試題庫, 及考試及格之評分標準. 國民教育, 學生逐級學習各必修科目, 並參加考試. 國民教育, 一學年分為二學期; 每學期於開學第一週及最後一週舉行各必修科目之各級考試; 下一級考試及格, 應參加上一級考試; 任何一級考試不及格, 須留該級學習. 國民教育各階段學生, 有任何科目未學習至最高分級, 不影響其畢業. (因回應文字不得超過2000字, 以下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