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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約定
2008/11/05 23:28:40瀏覽571|回應0|推薦6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

2008/11/05


曾經,心中有個很深、很大的感動。

就是期待我可以用音樂、用聲音成為祝福的導管。

記得國中那年,還跟天父立了約定:「親愛的天父上帝,祢所賜與我的恩賜,我要用來服事祢」。

小時候總是這麼認為,直到重新踏入教會,開始學習服事,才發現父神沒有開路。

既然沒有開路,也就先停止這樣的念頭。

但是感動從未停過,所以若有機會學習,我就會把握!

幾年過後,竟開始加入樂團訓練了。

這禮拜二晚上,文字訓練課程請到了李慧敏傳道授課,她分享著,她從對文字工作的擔負到清楚 神還未使用她的文字恩賜,且停了十年,最後在父神的時間裡重拾筆桿,感動油然而生,開始了她文字工作。

原來,父神所賜下的恩賜不會白白給的,一定會有所用處。

不會因為目前沒有成就,就覺得錯過了。

不會覺得錯過了,就以為不會有成就的一天。

因為,在神豈有難成的事?

我永遠記得最初與天父所立的約定。

約定在對的時候,祂必成就祂的夢想,我的異象。

天父阿!

我期待著祢在我身上所要成就的祝福,即便要經歷多少個破碎,即便要受多少的試煉,願我像一塊溼軟的泥土任祢陶塑,願我像一塊海綿,完全吸收祢的教訓。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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