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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拍扁機貼上網 飛官法辦
2006/09/05 10:55:06瀏覽254|回應4|推薦1

空拍扁機貼上網 飛官法辦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可靠消息透露,花蓮空軍基地F酖十六戰機飛行員、中尉任駿剛將空中護航陳水扁總統專機的照片流出,昨天下午被處分停飛,靜候調查,同時空軍下令將全案移送軍法偵辦。

空軍前天為陳總統專機出境護航,飛行員在戰機上拍攝的照片,意外出現在網路部落格裡。主人「小馨」是任駿剛的女友,她諷刺這是「老鷹送青蛙」、「送個瘟神出去還要大費周章」,昨天造成轟動,且照片在上午就被撤掉。

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劉翼天中將昨天稍早指出,已派員調查花蓮基地執行總統專機護航任務的空拍照片是怎麼流出,還要了解任駿剛在政治思想上有沒有問題。

劉翼天表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這位飛官與刊出照片的部落格版主小馨是男女朋友,因為最近有感情糾紛,小馨故意登出照片並寫了些諷刺陳總統的用語,要給他好看。

劉翼天說,因為要留史蹟照片,所以讓他攝影,允許他帶著相機上去拍。據了解,陳總統上回出訪,也是花蓮聯隊的F酖十六護航,當時由聯隊長田在勵率隊,照片已張貼在該隊隊史館裡。

劉翼天說,國軍一向保持行政中立,那個網站雖是飛官女朋友的個人行為,但造成誤會和聯想。空軍會檢討,是不是要懲處。

不過昨天下午部分民進黨立委開始關切此事,揚言要舉行記者會批判這種對國家元首和三軍統帥不敬的行為,還點名劉翼天一定要到場參加,情勢似乎難以收拾。

【記者田俊雄/花蓮縣報導】駐防台灣東部花蓮的空軍四○一聯隊,去年元月起到今年九月三日止,三度擔任陳水扁總統出訪專機掩護任務。軍方萬萬沒想到,這次卻因飛官女友將照片上網,意外惹出風波。

一名不願具名的飛官指出,護航空軍一號的照片貼在網上,若比對在基地的隊史館內,同樣也有展示前兩次出勤任務,算不算洩密?

四○一聯隊政戰部主任鞠維景說,他從台北趕回花蓮基地處理這件事,也對這名飛官展開柔性勸導,請他說詳細事發經過。雖然是他女友貼出去的,但事前不知情,至於他女友批評「老鷹送青蛙」,也是她個人行為。

【2006/09/05 聯合報】 

又要有第二位士官遭受扁政府迫害...
不知道是那位有品格的扁迷檢舉的?
讓我想到鹿鼎記一開始的某位人物..

送個瘟神出去還得這樣大費周章
真是偉大獨裁又愛耍特權的阿扁大總統

( 在地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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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屬軍事機密」 飛官送辦
2006/09/06 11:01
「護航屬軍事機密」 飛官送辦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空軍昨天宣布,任駿剛中尉的女友私自張貼照片嘲諷總統,引發爭論,該部深感遺憾;因護航任務確屬軍事機密,任員明顯觸犯洩密刑責,將移送軍事檢察署依法辦理。

空軍指出,有關戰機「護航」照片,是否屬機密文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需由相關部門逐級會商審認,但護航任務則確屬軍事機密。由於本案已移送偵辦,對飛行員個人身心將產生壓力,就戰鬥機飛行員需有冷靜、安定之思慮與情緒而言,該員已有安全上顧慮,因此宜立即調離現職,待本案相關刑責釐清為止。

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昨天警告空軍,真的敢懲處飛行員,那麼審預算時走著瞧。這種事情記一次申誡都嫌重,相關照片早就不是機密,軍方如果真的要辦人,唯一暴露的就是唯恐主子不高興的馬屁心態。

他反駁空軍認為護航任務機密的說法指出,如果任務是屬機密,那麼陳水扁總統讓媒體從專機裡往外拍攝護航的F酖十六戰機,不也洩密嗎?

民進黨立委薛凌則要求空軍釐清,蓮基地內部管理與忠誠考核是否出現漏洞;外洩照片之飛官是否對效忠領袖的天職有所動搖;此案是否因男女感情問題影響到公務。

薛凌指出,如果忠誠出現問題,比斷送飛官前途更可怕。空軍應該對立法院提報該位空軍飛行官的忠誠調查,讓立委檢視他是否適合再執空勤的機會。

桃檢:嗆扁士官案已終結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陸軍儀隊士官屈肇康在部落格嗆扁案,軍方先移送桃園地檢署,後來以錯誤為由緊急發文追回案件,軍事檢察官月前以不起訴處分簽結,桃園地檢署表示,這件案子已算終結,軍方所謂「還有案子在司法單位未結」,只是嚇唬家屬。

屈肇康於部落格裡寫上「想拿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文字,七月初被軍法單位以「煽惑軍人暴動罪」收押,屈肇康已在一個月前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指出,七月中旬接獲軍方函送屈肇康「煽惑犯罪」的資料,檢方剛分案偵辦,還未傳訊屈肇康前,馬上又接獲軍事檢察署公文表示「移送錯誤」,軍方有管轄權,應由軍方偵辦。檢方根本未進入偵查程序就將案件簽結,未再過問軍方處理進度。

桃園地檢署指出,據瞭解,軍方不起訴的理由是屈肇康未煽惑特定的軍人犯罪,充其量只是抒發個人意見,認定證據不足,也就是已做實體調查和認定,而非有無管轄權的程序問題。在司法程序上,這件案子已經算是終結,如無新事證,沒有必要再偵查。

【2006/09/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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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部落格寫爽 別忘責任
2006/09/05 11:50
看問題》部落格寫爽 別忘責任


記者 楊湘鈞

反貪倒扁情緒高漲,連帶也讓一些年輕人「腦充血」,先有士官屈肇康在部落格寫下所謂「刺扁言論」,後有飛官任駿剛的女友在部落格張貼戰機護航照片及撰寫諷扁言論。其實兩案牽扯的法律問題,頗值探討。

屈肇康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撰寫所謂刺扁言論,固然仍有可能觸法,但絕對不應該是當初軍法單位移送的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的重罪。軍法單位當初嚴辦屈肇康,就算不是順應「總統之怒」的拍馬屁作為,也難逃「大砲轟小鳥」之評。畢竟,區區一名義務役士官,何德何能去煽惑其他軍士官兵暴動?

如今軍法單位予屈不起訴處分,總算是回歸了法律正義。終究屈的不當作為,軍紀懲處、關關禁閉即足,何須動到刑法這把大刀?

從當事人角度來看,任駿剛案反而比較麻煩,因為涉及的不是諷扁之詞,而是洩密罪。軍方目前要先確定任員的出勤任務是否為機密,再進一步了解任員是否將機密洩予女友。而軍事機密的界定者並非任或其女友,而是軍事單位與相關法規,只要單位或法規有所規範,相關人等就很難脫身,除非經司法認定護航照片的類似內容,實質上並無涉洩漏機密。

屈案與任案,都發生於年輕人喜歡恣意遨遊的網路世界,也都與容易讓人熱血沸騰的反貪倒扁有關。如何拿捏分際,才不致跨越法律紅線,是在部落格「寫爽」之餘,不能不去冷靜思考的問題。

【2006/09/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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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插扁腦門」 士官屈肇康不起訴
2006/09/05 11:11
「想插扁腦門」 士官屈肇康不起訴


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陸軍儀隊士官屈肇康於部落格裡寫上「想拿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文字,據傳經陳總統向國防部長李傑表達不悅後,屈即被軍法單位以「煽惑軍人暴動罪」收押,輿論譁然。據了解,屈已在一個月前獲不起訴處分,釋放返家,等候再分發以服完兵役。

由於前天又發生護駕陳總統的F十六軍官女友在個人部落格中消遣陳總統事件,屈肇康案的處分過程與結果,也因此格外引人矚目。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吳季方表示,屈肇康案已於八月八日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作成處分,屈員因違反效忠國家職責嫌疑案件,經偵查終結,核予不起訴。當天,屈肇康即獲釋放。

不過陸軍有關官員說,由於屈員的案子在移送軍法偵辦之前,曾經先移送桃園地檢署,據知桃園地檢署已經分案偵辦,所以軍法部分已了,但司法部分還未完結。

官員說,屈肇康獲釋回家後,幾乎足不出戶,對門口一舉一動也相當敏感。部分原因,係軍方告知,在桃園地檢署還有案子未了,必須低調,否則事態鬧大,會有綠營勢力到處施壓,對案情反而不利。

屈肇康案發生後,陸軍原將他調離現職,施以心理輔導,當時依國防部和陸軍方面說法,認為屈是在網路部落格上發表言論,不是對不特定大眾,傾向不屬公開散布,所以沒有打算要法辦他。

但據了解,七月三日總統府舉行軍事會談,陳水扁總統在會中向國防部長李傑等表示不悅,此事遂急轉直下,七月四日軍法單位即將屈肇康羈押,罪名是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屈肇康原預定十月底退伍。

屈被收押後,屈母除向媒體與民意代表請求援助,許多人也投書媒體聲援屈肇康,認為軍方完全不顧人權和法律條文,即予收押。不過當時國防部官員並不願證實屈肇康遭到羈押的轉折,是否與陳水扁總統的態度有關。

【2006/09/05 聯合報】


礙呆丸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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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6/09/05 10:59

http://0rz.net/9b1P5

民眾心聲
「向空軍一號上面的瘟神說掰掰」昨天晚上,一系列的F16戰機在空中和空軍一號一起飛行的照片被張貼在「ayucat20」的網誌上,這些照片明顯的攝自F16戰機,根據網誌的內容,網誌主人取名「Phantom」的男友,正是花蓮空軍26隊F16戰機飛行員,事前Phantom已獲知將於9月3日出任務,但沒有想到是護駕空軍一號,網誌中說,陳總統是「偉大獨裁又愛耍特權的阿扁大總統」,不會把命交給小小的隊員。

飛官女友自稱深藍份子
ayucat20在網誌中以「送個瘟神出去還得這樣大費周章」、「你(陳總統)不在的這幾天舉國歡騰」等諷刺性字眼為照片下圖說後來得知男友要護駕空軍一號,她沒有多大的興奮,但如果是護駕馬英九,她可要開心地買鞭炮來放,因為她是「外貿協會的深藍份子」。
不過部落格上這一系列的F16戰機與空軍一號並飛的照片在昨晚又很快地被取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