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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奢侈稅新手法
2011/03/04 11:39:39瀏覽736|回應0|推薦12



逃避奢侈稅新手法



 



1、 找合乎資格的人頭。



2、 冒用盜用其相關證件去辦理。



3、 政府機關因為『資料齊全』,



  『依法辦理』。不需本人。



4、 到法院申請產權確定。



5、 以出資戶口為證,民事告訴要求判決。



6、 法院單案處理,偽造文書與案無關,



   判決人頭敗訴。



7、 以法院判決強制執行產權移轉。



8、 莫名奇妙成為被告的人頭,負擔訴訟費。



 



 



法院成為奢侈稅的武器,



自然人的人權完全無用。



這就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被偽造文書的人頭,自認倒楣的付訴訟費。



 



 



盜用冒用人頭的不肖份子,



是最大的獲利者。



其中『齊全的資料』和『依法辦理』的官員???



 



 



如果法院的判決讓冒用人頭的不肖份子血本無歸,



那誰敢找人頭來逃稅避稅減稅呢?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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