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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0:00:41瀏覽998|回應1|推薦16 | |
在金石堂書店,看到一本新書,作者有相當名氣,封面設計用了印章,覺得很眼熟,仔細一看,是我早期刻的印章。 那印章是一位文壇前輩收藏的,老先生也就是作者的父親,我前後翻看,都沒有看到書中有任何註記印章是我的作品,倒是作者在書後面很深情的提到用了他父親收藏的印章做封面設計的緣由。 我的印章向來是有落款的,這位作者也認識我,也知道他父親收藏了我的印章和書法,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卻沒有在書上註明那個印章是我的作品? 作家最痛恨別人沒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但是如果自己不尊重別人的作品,又如何讓別人尊重你自己呢? 我一向不忌諱把壞人的名字說出來,但這位作家不是壞人,我相信他只是忘了應該註明印章作者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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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