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9/07/15 11:54:15瀏覽906|回應3|推薦53 | |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9%9F%93%E5%9C%8B%E7%
面對外界質疑,李佳芬也有話要說;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個農舍是民國87年開始興建、89年取得使用執照,當年因適逢金融風暴、房地產低迷,所以讓她在民國91年時,興起想到偏遠安靜的地方居住的念頭,才會買下該農舍。
李佳芬提到,當初購買農舍時就曾問過對方,確定即使不具農民身分也能買賣,所以才會買下,不然怎麼可能過戶?強調購買農舍絕對合法,也沒有特權問題。
她表示,先前也曾向農政單位詢問過,特定農業區屬於台灣省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申請興建農舍應該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處理「農舍高度不得超過4層或14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10%,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李佳芬解釋,她的古坑段農舍主建物遮蔽率為9.98%,總樓地板面積426.11平方公尺,樓高3層,全都合乎規定,也因此當初過戶時才能順利領到建物的所有權狀及使用執照。
至於運動場的部分,她表示因為古坑靠近山區、容易下雨,為了能讓孩子能有一個運動的場地,所以加蓋了簡單的投籃架,這部分確實不符規定,不過她解釋其實早就拆除,而非媒體報導後才拆除。
自從農舍事件爆發後,雲林縣政府都無後續動作,也被外界質疑是不是因為雲林縣長張麗善支持韓國瑜選總統,所以沒有積極作為;對此,張麗善則表示縣府立場公平公正,絕無循私或偏頗,強調「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只要發現不法,便會依法行政。
經過多日,也終於等到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與古坑鄉公所,在昨(11)日前往會勘。農業處人員表示,經過會勘後發現農地上並沒有種農作物,並沒有農地農用;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該農舍未農地農用的部分已經確認,並要求限期改善,但主建物的部分是否有違建,則需由古坑鄉公所建管單位就實際情況查報後才能確定。
https://n.yam.com/Article/20190712877432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