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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5 09:58:30瀏覽839|回應0|推薦2 | |
2011.2.27 台中的地景常在改變,久未在城市間行走,偶一出門驚見林森路上的新建古蹟-演武場,見過演武場三次(騎車路過、寒風中人煙少時、假日人潮洶湧),這是否顯示台中著新地標的產生呢?一個新的假日休閒的集散地。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是位於台中市西區林森路33號,原址為台中監獄,週邊全建為眷村,當時只覺得這是個神祕地帶,原不知這裡還有這種特殊的機構存在。 維基百科上寫著第一代叫"刑務所修道館",建於1924年,第二代才叫"演武場",建於1937年的現址。2004年才登錄為古蹟。2006大火,2010年重建修復,歸屬台中市警察局使用並開放參觀。 維基寫的簡單,倒不如親臨現場看一下,來此三次,終於在假日(2/27)得以實現踏上古蹟歷史陳列室,巡禮一番,展示場大致少不了歷史沿革敘述,文字加照片的說明台灣各地的演武場歷史。看不出來台灣全省竟然有八所監獄中,就有六所演武場,可能是當時管理犯人的司獄官也要鍛鍊強健體格而設立的吧! 再來,當然也少不了描述演武場的建築特色,主要建築演武場及其附屬服務空間。台灣大百科寫了一大段看不太懂的建築結構法(註): ”地上一層;建築本體牆身材料屬RC加強磚造建築,磚牆、其他材料與砌法─磚牆水泥粉光斬假石,建築本體屋牆構造:承重牆結構(硬山擱檁)、混合構造(外承重內柱樑)、其他構造特徵─承重牆結構(加強磚造 )。屋頂主體形式為日式「入母屋屋頂」,上半部屋頂面呈前後兩坡,下半部屋面呈前後四坡,前後屋面由上而下為完整而連續的一個面。屋身主體構架為古典柱式素面面材,並留出較小尺度的外廊。” 台中市文化局資料: ”日治時期,台灣的武道文化,分別有警察(武德殿)、獄政(演武場)及軍方(武道場)等系統。創建於西元一九一二年的台中刑務所演武場,係獄方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置之武道館舍,但在九十五年因大火燒燬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經修復後的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係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外觀方面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鬼瓦」,為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 ” 除了文字說明的陳列外,也少不了歷史遺物的擺設,像燒燬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等。 沿著演武場外圍繞一圈,注視內部擺設,一邊是木板,一邊是塌塌米,心想當時的官員除了劍道學習外,可能也要學柔道、空手道。真是辛苦! 在另外的附屬建築物,供武者更衣、淋浴、飲水等相關活動及武道場行政人員與教師使用之行政空間、宿舍等。我最好奇那間有泡湯標誌的淋浴室,可惜沒開放!另一間屋舍的外廊則是Cosplay外拍族的最愛(我通常盤據不到),外廊在日式庭園建築裡有種空間的延伸感,讓人可以得以藉此休憩、聆聽外部聲音與觀賞自然美景。 而最讓我感動到掉淚的美麗,是圍繞在建築群中的那顆大樹,竟然可以倖存下來!在保存或重建古蹟的過程中,或許也應該考量同時讓樹的生命得以延續存活,而不是殺伐棄之。 PS.台中市文化資產似乎把它歸類為歷史建築,而不是古蹟。 參考資料: 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8569 http://tchac.tccgc.gov.tw/tour3/index-1.asp?Parser=99,5,20,,,,56
主體
上下照為鬼瓦之新舊對比
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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