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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 00:36:46瀏覽2895|回應19|推薦120 | |
已故歌手張國榮作曲、演唱的粵語歌「沉默是金」十幾年前被填上台語歌詞而成為《海海人生》。閩南語「人生海海」大致的意思是說人生有點像苦海,來去匆匆而且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雖不完滿卻又無法逃避。 我當了快一年的部落客,覺得部落格雖然有點虛幻卻又真的很像海海人生的縮影。華文部落格平臺中我最常逛的是聯合報系的「網路城邦」和中國時報的「中時部落格」。後者似乎比較貴族化,它邀請駐站作家〈其中很多在文壇已享有盛名〉,但卻不對普羅大眾開放,一般讀者只能瀏覽該站作家的文章或作回應。前者則不但有駐站作家,而且幾乎全球各地任何可以上網的華人都可以加入會員,然後在它的平臺上建立自己的部落格。以此看來,「網路城邦」比較有人情味,比較像是全球華人“海海人生”的展示櫥窗。 佛經有言:「諸佛平等。」 我則認為不論年紀、性別、族群、地域、寫作技巧、成名還是默默無聞、有出過書還是沒出過書:「諸部落客平等。」 「網路城邦」中除了那些駐站作家和媒體、影劇、政治名人外,有真正在自己部落格發表文章的據說有兩萬多人。這些包括老老少少的升斗小民或各路英雄、俠女、帥哥、酷妹、怪咖、奇女子們在城邦中都一律被稱為“作家”而且各有“名號”〈暱稱〉。文章寫好寫壞倒還其次,光是能夠取個很酷的名號和被人以“作家”稱呼就足夠讓我們走路輕飄飄的。好啦!我們承認文章是寫不過「中時部落格」那些職業或專業作家們,但是比親切互動、比嗆聲、比嗓門大小、比吵架、比搞笑、比活潑、比硬耍狠,比瞎鬧起鬨,則我們這批“八國聯軍”就絕對吃那些一板一眼的中時作家們夠夠。何況我們還有“黑名單”的法寶,更可以互相推薦而不亦樂乎。 我們之中還有很多非常可愛的小部落客呢! 幾個月前我有次逛「網路城邦」時就碰到一位年僅13歲的小女孩作家。人家雖是兒童卻很認真努力的在學大人作詩,而且還作寫情的《閨怨》詩呢!詩是寫的有模有樣,但我實在忍不住好奇,就回應她說: 「小妹妹,妳才13歲,這麼年輕就開始“閨怨”,會不會太早了一點?」 她的答覆很得體而且對別人都客氣地以“哥哥”、“姊姊”相稱,真是cute極了! 城邦人生很有趣,和網友往來你可以自訂回應規則。例如神經線較粗、較“阿沙力”的版主就訂: ☆ 本網誌文章歡迎你的回應唷! 這表示不論你是阿貓、阿狗、會員、非會員都可以回應。 有些“交友謹慎”、耳膜較敏感的版主就訂: ☆ 本網誌文章歡迎我的好友回應唷! 這意思是說只有版主的“好友”才可以回應。妙的是所謂“好友”是版主把你加入好友才算。如果版主不認為你是他或她的好友,則就算你單方面地把該版主加入好友,你還是不能在該版回應。這跟現實人生不是一樣嗎?你愛上一個女孩子但是人家不愛你,那麼該女孩就不能算是你的女朋友。「中時部落格」的回應功能有一項是城邦所沒有的,那就是版主可以「先審視,才露出」讀者的回應。也就是說版主可以先“過濾”再選擇可以“接受”和刊出的讀者回應。 現在有不少城邦網友乾脆閉門造車不開放回應了。反正他們圖個耳根清靜,文章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讀者看文章可以,要回應就免了。「中時部落格」作家中也有很多位關掉回應的。可見人生在世,壓力和不信任感到處都是,就算成名作家的神經系統有時也必需繃得緊緊的。 在現實人生中,我們何嘗不對別人的回應抱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態呢?舉個例子,我想女人大概很難體會當男人向心愛的女子求婚說: 「妳願意嫁給我嗎?」 這句話時壓力有多大了! 妳們想想,要男人把這句話說得如同亨佛萊鮑嘉〈Humphrey Bogart〉在《北非諜影》〈Casablanca〉電影中對英格麗褒曼〈Ingrid Bergman〉那樣的情深無邊是多麼困難!有些男人可能事先把這句話練習了半天,但等真正要講時,話到嘴邊吞一下口水又臨陣脫逃而改成: 「妳願意‧‧‧一起吃晚飯嗎?」 當然,求婚時男人如果有辦法亮出一只能讓女人「色易守,情難防」的“鴿子蛋”級鑽戒,那麼也許還沒等他開口,女友就已經防不勝防而喊出: 「我願意!」 當事人不一定是怕收到傷害的回應,也可能是怕別人譏笑諷刺啊!已故美國《今夜》節目〈The Tonight Show〉主持人強尼卡森〈Johnny Carson〉就說過保險套〈Condom〉剛開始在美國上市時曾造成一些男人的困擾。一個六呎多高的大漢可以到雜貨店內跟老闆娘或女店員昂然大聲地說: 「Give me a pack of cigarettes!」﹝給我拿包香菸!﹞ 但若是要買保險套時就突然變得呼吸不順、臉紅脖子粗,甚至舌頭打結而講成: 「Give me a pack of con…con…con…dom!」﹝給我拿一盒保‧‧‧保‧‧‧保‧‧‧險套!﹞ 同理可見網路回應真是不容易,而現實人生更是如此。我有時走在街頭需要問路時,會試著由附近來往行人的臉上表情來判斷那些人是“開放回應”, 那些人是“不開放回應”,那些人是“選擇式回應”。 對於寫部落格文章的心態,我個人的看法是部落客要能做到“自得其樂”。你不但是你自己部落格的作者也應該是最忠實的讀者,所以在合乎網路規則和禮儀的範疇內,我們大可去寫自己想要寫的文章,說自己想要說的話。在「網路城邦」中不必太在乎人氣,也不用去苦等那“電小二”的推薦或“關愛的眼神”。試想城邦內已有兩萬多位作家〈而且人數在迅速增加中〉,就算那電小二小姐每天推薦六位不同的作家〈好像有些作家常被“重複”推薦〉,也要四千多天才能全部推薦完畢,那可是十多年的漫長等待呢!所以如果你現在是二十五歲,那麼在你四十歲以前你的城邦部落格有希望被電小二推薦到。 部落格人生常常反應真實的人生。我在網路上已經看到太多喜怒哀樂愛惡欲和太多的恩怨情仇悲歡離合。甚至有幾位網友的部落格雖然還在,人卻已經離開人世──這是很讓人悲傷的。虛幻的部落格人生和真實人生的分野到底在那裏?老實地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在每一位作家暱稱的後面都應該會有一張活生生的面孔。也許我會和一些平時互動良好的網友們在街頭擦肩而過或坐在捷運鄰座而彼此沒有察覺。說不定在我上班的大樓中也有好幾位是「網路城邦」的部落客。那一天我如果公開“竹林過客”的真實身分時,搞不好會有一些認識我的人跌破眼鏡而大喊:「我的天啊!原來那首肉麻兮兮的情詩是你寫的!」。 是啊!我寫的又怎樣?人有理性的一面,總該也有感性的另一面吧? 我白天上班,晚上和週末在部落格世界裏找尋美感、和諧,讀一些優雅的詩文,從而我的靈魂和精神得到祥和寧靜,我的部落格人生和真實人生可以如水乳交融而不必再分彼此。 《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 對每一位認真負責的部落客而言,「虎死留皮,人死留部落格!」。 生命來去匆匆,我對海海的部落格人生作如是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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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