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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13:38:48瀏覽6887|回應14|推薦101 | |
引用文章:男生要知道的 44 件事 前言: 給男人:愛情是有責任、條件和代價的。 責任,你願意承擔嗎?條件,你辦得到嗎?代價,你付得出或願意付嗎? 別的代價先不用談,第一個基本代價就是你肯為所愛的這個女人而真正放棄、不再交往所有別的女人嗎? 嘴巴說放棄而偷偷交往別的女人則不算數。 光只是這一個最起碼的代價很多男人就已經付不出或不願意付! 給女人:不要一廂情願地以為只要男人愛妳,他就會長期無怨無悔地為妳做任何事情。妳如要求的條件太多、太高,就要考慮感情和婚姻因而所遭受到的張力、壓力和風險。 不管妳的愛情是多麼不食人間煙火,多麼無怨無悔,多麼羅密歐與茱麗葉,一但結婚,愛情還是要回歸、面對現實生活的基本面。婚前戀愛得轟轟烈烈,不要婚後老公沒有按照妳“規定”的方式去擠牙膏或掛毛巾,妳就氣得鬧離婚吧? 近年來在台灣和日本離婚率居高不下是有原因的,我認為主要是:在婚姻生活中,女人對男人的要求和男人能夠辦到的之間落差越來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提出離婚的大部分是女方──雖然很多太花或太混的男人和老婆或被老婆離婚是可以理解的,卻有不少女人離婚的理由是她對婚姻失望,認為犧牲過多,有很大挫折感,後悔結婚或認為老公不夠好。不過女人除非不再結婚,否則沒有人可以保證她的第二任丈夫會比第一任好,甚至第三任丈夫會比第二任好,男人再婚也是如此。 似乎有些女人的思考方式是:愛我就要XX → 沒有XX就是不愛我 “XX”可能包括引用文中所述的44件事的一部分加上別的“額外要求”,例如: 愛我就要把每月薪水全交給我,再按時跟我領零用錢〈高難度動作〉。 愛我就要下班後直接回家〈中難度動作〉。 愛我就要讓我〈中高難度動作〉。 愛我就要完全聽我的〈超高難度動作,可能導致離婚〉。 ‧‧‧ 該文的44件事離事實不遠,但男人對此可說知易行難。所以女人對婚姻期待愈高,失望可能會愈大。反過來說,如果男人真正搞清楚這“愛我”兩字後面一連串的“附帶條件”,那麼他還敢輕易地說:「是的,我愛妳!」嗎?除非他想“矇混”過去。 很多女人對婚姻的怨歎和很多男人對婚姻的“無力感”反應了現代的社會狀況和潛在問題,反之亦然。目前的統計數字顯示怨歎婚姻的女人遠多過於男人。女人一旦看不起她的男人或者對婚姻的失望超過她可以忍受的範圍時就會有離婚的念頭。男人忍受女人的嘮叨、抱怨、要求或對婚姻的“無力感”到達一個程度後,也會想搞外遇或乾脆離婚。我相信要不是已婚男女捨不得離開子女,離婚率會更高。 很少男人會去娶一位自己所不愛的女人,所以通常「愛不愛“他的女人”」不是問題,問題是出在她的要求他辦得到嗎?而他又願意為她付出多少代價?答案因人而異,但我相信這代價絕非是無限上綱的,所以聰明的女人對男人的要求會適可而止,否則超過“最後底線”會讓男人憤怒地喊出:「我再也不愛妳了!」而婚姻到此霎然而止。 美國離婚率很高。我在美國東岸做事時是公司裡極為少數的華人,我的確觀察到很多美國同事的婚姻出現問題。曾有一位男同事和我有過以下的對話: 「Hey, are you single or married?」 ── 他問我結婚了沒有? 「Not yet, and how about you?」 ── 我還沒結婚,你呢? 「Oh, physically, I am married; but mentally, I am available.」 ── 他說他雖已結婚,但“心態”還是單身。 有次中午和他出去吃飯時看到一位美女,他一直瞄著那位美女,我“提醒”他說: 「I thought you are married?」 ── 我以為你已經結婚了? 「Oh, I did not order anything, I just looked at the menu.」 ── 他說他只是在“看菜單”而已,並沒有要“點菜”。 美國離婚法律對配偶中比較有錢或會賺錢的一方頗為嚴苛,除非有“婚前協議書”否則通常是財產分給配偶一半後再加上每月付贍養費,贍養費要付到前配偶再婚或最多到死亡為止。 數年後,我在別處碰到這位同事,又有了以下的談話: 「Hey, man! How are you doing, still single?」 ── 他向我問好並問我是否仍然單身? 「Oh, my game is over and now I am a married man. How is your life?」 ── 我說我的“單身遊戲”已經結束而結婚了,並問他近況如何? 「Life sucks! I've got a divorce, an alimony to pay and my ex-wife is using my money and sleeps with her boy friend in my bed in my house, well, not my house anymore!」 ── 他說日子過得很糟!已經離婚並要付贍養費,前妻除了拿到錢之外還和新男友住他的房子,睡他以前的床,但房子已經不是他的了! 「That is terrible! That really sucks! 」──那太可怕了!我想為他叫屈卻無能為力。 這位同事是有點花心,但他卻沒料到他老婆竟“先下手為強”── 交男友、找離婚律師、打贏官司,一氣呵成! 美國離婚率高,台灣卻有迎頭趕上的傾向。 依我看來,台灣女人愈有獨立謀生能力,對婚姻的期望和要求會愈高。現在更有女人除了金錢、物質和愛之外還要求老公給她性高潮否則‧‧‧ 男人的「生存空間」是不是越來越狹窄?卻為什麼有那麼多“笨蛋”男性科學家在研究“無性生殖”呢?這不是“自廢武功”嗎?如果有朝一日女人不用男人就可以繁衍下一代,那男人的“價值”將在那裡?男人還會有「生存空間」嗎? 說不定若干年後,人類的戰爭會是“男人與女人的戰爭”。 依目前趨勢看來,至少短期內全世界各國的離婚率大多會繼續攀升。 女人問男人:「明天你還愛我嗎?」〈借用陳淑樺的一首歌名〉 ──我想大多數男人明天還是會愛“他的女人”的,但那要看她對他的要求有多少?有多高? 男人也問女人:「明天妳是否依然愛我?」〈借用童安格的一首歌名〉 ──我想大多數女人明天依然會愛“她的男人”的,但也要看她的要求他是否辦得到,而他又願意為愛她而付出多少代價? 同時我也要反問:「女人願意為愛男人而付出多少代價?」 總不會男人就一定要愛女人而女人卻可以不一定要愛男人吧?除非男女各搞同性戀。但男女間的“愛戀物語”總不能一面倒吧?不過還是有女人跟我說過:「男人愛女人一定要超過女人愛男人的程度,這樣婚姻才會幸福!」 女人一向是很有道理的──你敢說她們沒有道理嗎? 你同意她們,那麼“明天還是要繼續”;〈註:明天還是要繼續 ─ 蘇芮歌名〉 如果你敢不同意,那麼請先想想“明天過後”要怎麼辦? 〈註:明天過後 ─ 電影名〉 然而不管是誰比較有道理,婚姻生活中,男女雙方總是要付出和作某種程度的犧牲。如果永遠或常常要對方讓步、多付出一點、多犧牲一些,那麼摩擦一定在所難免。久而久之,怨懟日生,夫妻嫌隙擴大而終致離婚。 看來要降低台灣的高離婚率還真是不容易呢! 後記: 1. 根據我個人多年的觀察和思考,男人和女人對“愛我”兩字的認知和解讀不同。通常男人愛一個女人時,他愛的是女人的“本身”而並沒有去想到“愛我”後面一連串女人要求的“附帶條件”,有可能女人這時並沒有把“附帶條件”說明清楚。女人卻常假設男人愛她時就“應該”已經同意接受這些“附帶條件”。這些條件也許婚前沒有討論而在婚後提出,屆時男人如無法全盤答應則夫妻就會開始起爭執。 2. 當女人對男人說:「你是不是不再愛我了?」她有可能是指男人沒有照她的要求去做,但男人卻搞糊塗了而心想:「奇怪,我明明還是很愛“妳”啊?」這個“妳”卻只包含女人的“本身”而並沒有包括那些“附帶條件”。 3. 希望已婚男人看了本文後,當老婆突然問你:「老公,你還愛我嗎?」時不要嗆到或從椅子上摔下來。請保重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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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