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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MOU?什麼是ECFA?
2009/11/12 02:14:54瀏覽1321|回應1|推薦3

什麼是MOU?什麼是ECFA?

更新日期:2009/11/10 08:35

「什麼是MOU?什麼是ECFA?」(張雅惠報導)

MOU、ECFA聽到煩了,到底是什麼?和WTO世界貿易組織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一定要簽MOU和ECFA?現有的WTO難道不能解決嗎?

先了解MOU,英文全文是「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中文翻成「備忘錄」,雙方對於彼此該做什麼事有相互的認知,是一種表達意向的基礎文件,金管會過去和三十九個國家簽訂MOU,既然是金管會簽的,再備忘錄之前,再加上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這次要和對岸簽,再加上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因為只是意向表示,所以MOU通常只有原則性的宣示,包括:資訊交流、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等合作事項。

MOU是根據「巴塞爾協定」的精神制定,對於兩國之間未來的跨界經營,先講好主管機關要怎麼做。金管會主委陳沖經常用入場券來比喻MOU,舞台上的遊戲或競爭,開始之前,總要先有入場券。

有了入場券,如果不經過特別安排,不保証可以在舞台中坐到好位置!台灣和中國同樣是WTO的會員國,台灣當時是用「已開發國家」入會,開放程度比較深,中國是用「開發中國家」入會,開放程度比較慢,中國對於外資銀行,包括台資銀行登陸的規定是,必須先設立兩年辦事處,才能升格為分行,分行開三年,連續兩年獲利,才能承作人民幣業務。雖然中國的規定對所有外資一視同仁,不過,台灣本身的政策一直也都沒開放,外商銀行按照中國的規定走,外銀在大陸已經開始獲利,台資銀行還在苦守寒窯。

「外商的金融機構在十年前就已經進入大陸市場了,我們現在在做的一些事情,只是希望把他們的優勢,以及我們的劣勢,稍微做一些修正和彌補了」

由於WTO有「最惠國待遇」,必須一視同仁對待所有的WTO會員國,除非有雙邊或者多邊的協議,才能適用豁免「最惠國待遇」,然而,台灣未必能夠參加區域經濟整合體系,東南亞國協就沒有台灣,中國積極參與東協,形成的東協加一,成員國彼此之間的關稅減讓,台灣卻置身事外,貿易上吃虧,於是產生了ECFA,專屬於兩岸之間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全名是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和當年中國和香港、澳門簽訂的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類似,因為ECFA是專屬於兩岸,一些經濟的互相開放,只適用於兩岸,這才能讓領有入場券的相關業者,進一步享受到獨家優惠,坐入VIP的位置,卻又不違反WTO的精神。

「我們目前是在兩岸金融合作的協議之下簽MOU,進一步的,我們希望簽ECFA,就好像,MOU是入場券,但位置可能不太好,但是ECFA可以改善位置,擺在一個好一點的位置,能夠看到全局的位置

相對於MOU只是原則性的宣示,ECFA就涉及雙方互相開放的實際做法,也才是兩岸開放的真正牛肉,如果沒有ECFA,空有MOU,也只是暖身操做完而已;有ECFA的跨國經營,又必須要有MOU先講好雙方相互監理。在ECFA談判的過程中,經常聽到「早期收穫項目」Early Harvest,這指的是,攸關生存關鍵的產業,先選出來關稅減免、或者市場優惠,經濟部目前沒有公佈早期收穫項目,比較可能的是石化、紡織、機械,以及金融服務業。

「雙方入會的承諾不一樣,不只是競爭條件的問題,也是社會情感的問題。如果可以藉由ECFA的商談,把金融業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不只對國內金融業在大陸市場的展業上,可以排除一些劣勢,國內大家的觀感,也可以取得心理上的平衡」

以金融服務業為例,ECFA談判的條件包括「加權對等」或「實質對等」,雙方互相開放。銀行業的部分,台資銀行登陸可以打破目前的規定,辦事處可以直接分格成分行,直接承作人民幣;証券業在大陸的辦事處目前不能實際從事相關業務,但ECFA之後,辦事處升格,營業範圍比照當地券商;而保險業目前受到「五三二」的限制,總資產五十億美元、成立超過三十年、設立辦事處兩年以上,在ECFA之後,也可望降低門檻,這是金融股一談到ECFA就大漲,連前奏曲MOU都能變成興奮劑的主要原因。

金管會目前在MOU和ECFA的準備階段,已經要求一些體質好的金融機構做準備,將來台資銀行到大陸的事前審查,包括品質、競爭力、以及風險控管等條件,金管會將來也可以定期金檢。雙向往來的同時,金管會對陸資的金融業來台,也要求秉持商業原則,商業以外考量儘量減少。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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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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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日簽MOU
2009/11/30 01:33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昨天下午六時同步在台北和北京簽署,預定六十天後生效(明年一月十五日)。明年一月中旬,大陸法人(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簡稱QDII)就可進場買台股。備受各界高度關注的「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MOU),昨(16)日終於以互遞文件方式,完成簽署。整個交換文件的過程,雙方都同步進行,務求分秒不差。
大陸方面昨天由專人搭機,在下午4時半將MOU文件送達機場,台灣方面也派專人將文件送到大陸,雙方再同時簽字。雙方擔任「郵差」角色的專人,都是金融監理機關的官員,據了解,我方代表是金管會銀行局主管兩岸事務的科長陳瑞榮,對方也是層級相當的官員。
下午6時,雙邊約好時間送達機場後,再送到辦公地方,由金管會主委陳冲、大陸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及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四位雙方首長在同一時間簽署。陳冲說,這種派專人送達的古老方式,在過去很花時間,但現在交通方便,所以很快。
三項MOU內容,都是中文,沒有英文版本,三項各有一份正體、一份簡體,內容都一樣。唯一不同是,兩岸對「Understanding」這個字有不同的翻法,大陸簡體版是使用「諒解」,台灣正體版則是使用「瞭解」。


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