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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09:17:55瀏覽326|回應1|推薦2 | |
今天教育部倡禁師生戀之說其實其他世界各國有多國早已實施禁師生戀規範並非中華民國首創,禁止師生戀一事國人多有不稔知。師生戀之所以應禁是在於師生是屬於對位立場,年事有殊,輩份有別,而且老師是學生的第二監護人,家長因子女入學原因而交付老師監護執行其一切生活教育及人生安全之責,師長有兩種一是已婚者一是未婚者,如果已婚者與學生發生戀愛具有性行為之事實的話必然遭到其配偶追訴妨害婚姻罪,對學生而言當然是無辜,難免斷送前途。師生戀是屬於地位立場衝突事件,一方以受教育為權益一方以授業解惑為天職,職是之故師生之戀乃是構成雙方發生戀情視為畸戀而非適戀者也!面對教師仰之彌高者乃學生視師長為尊,是以從輩份而言師生畸戀構成反社會倫理道德行為其因在此,豈可妄論政府管太多,豈不自砸自己的腳?年幼向學之生來日方長戀愛生活時機多的是何值今日非戀不可呢?迨日畢業為非生之輩時機若不在乎年紀的話即可與師為戀也未嘗不可。若於師生關係存續中之師生戀事件就是亂倫事件,雖然無血緣關係亦無在乎年齡但倫理道德在社會上就是這麼確實存在不適行為,法院對此事件都是會扣上亂倫案件型態起訴定罪。兩個月前美國發生一件師生戀事件女老師遭法院以誘姦罪判重刑也是定義為亂倫案件。雖然國法無禁止師生戀但校規應該是有的。教育部為維護公序良俗採取防患未然政策通令禁制行為應該不為過,學生也不要忘記自己之本份是來學校求知的而不是來談戀愛的喔!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