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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9 17:04:33瀏覽591|回應2|推薦1 | |
綠營暴徒抗議江陳會商期間推落執勤警察致傷事件施暴者劉慶澄由民進黨中執委林佳龍陪同下前往醫院探視傷者陳諸想卻不肯道歉,無理抗議被警制止惱羞成怒施暴傷害執法人員破壞社會秩序則死不要臉,但家屬要他道歉時竟然死要面子拒絕了。
此舉令筆者匪夷所思的不是施暴者劉慶澄來不來醫院探視陳的問題,而是陳諸想表態原諒之舉,但劉慶澄卻表態不道歉,這是正氣與霸氣的對白。一位執勤公務人員從三公尺高空摔落車下頭部著地之情形下非死即癱具有足可預見危險性意外傷害竟然當面向施暴者表態原諒是要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十足勇氣及雅量始足當之,其實筆者在此要鄭重聲明絕無煽動社會仇恨主義之意,如果筆者是陳諸想本人的話依筆者之立場要否表態原諒劉慶澄將堅持下列客觀條件以斷: 一、誠意指數多少,按理施暴者應先道歉始能相對於原諒,切忌先原諒始後道歉,這是維持社會正義之規矩。二、始作俑者既是發動抗議核心人物又無本事防範失控意外之主席蔡英文兼具總負責人有無親自來探視或陪同施暴者探視之誠意為斷。 其實道歉之作用與效果只是整體歸屬於被害人本身之精神補償,但這事件發生於陳諸想代表國家政府執行警察職務之時機遭到意外人身攻擊行為造成傷害事實是屬於陳之傷害罪告訴權,其實也是妨害公務罪之公訴罪由檢察官追訴,傷害陳諸想之身體健康屬於妨害公務罪是屬於侵害國家法益領域故不因陳之原諒而使劉慶澄受妨害公務罪嫌追訴發生影響,就依本例在醫院所表現足以客觀認定劉之態度惡劣頑固不化在被害人家屬面前頻頻主張族群對立毫無悔意已昭然若揭,盱衡今天的政治鬥爭劇烈環境下動輒以暴力形態相加於人之惡風不得不以法治、獄政教育功能為改善之道豈可一句話的原諒即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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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