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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
2007/05/01 10:57:55瀏覽865|回應5|推薦4

報載:「『不打小孩』五千人上街受虐童去年破萬 七成父母打完後悔。」(2007430,蘋果日報;http://0rz.tw/c02D6)

到底能不能體罰,該不該體罰,學界、民間、基層教師都有不同的聲音,至今爭論不休。

體罰能解決問題嗎?如果能,不體罰就錯失解決問題的契機。如果體罰不能解決問題,打死孩子也沒用。問題在於可曾嘗試用心解決問題,否則任意體罰後患無窮。

自小我就是眾人公認的乖孩子、好學生。卻在小二的校慶當天,被訓導主任體罰,回想起來仍然覺得委屈而難過。

國小校慶當天,由於感冒就醫,晚了五分鐘到辦公室拿班旗,訓導主任(姓李)不由分說的先甩我兩個清脆的耳光,接著重腳踢我的膝蓋彎叫我跪下。

如果在今天,這個主任一定吃不完兜著走,光是「蘋果」就夠撐死他了。然而將近30年前的觀念,「老師永遠是對的」。畢業典禮那天我獲頒縣長獎,他來向我父母道賀:「你家孩子是我見過最好的學生。」但是當時,我偷瞪他,只覺得他的嘴臉讓人噁心,長大了才懂得那樣叫做偽善。

日後即使在人生的過程中遇到很多好師長,卻也因為小時候可怕的經驗,讓我對「尊師」這兩個字產生過存疑。唯一的好處是提醒自己,不要犯下同樣的錯誤。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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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answ&aid=93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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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薯尾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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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有後遺症
2007/05/08 10:53
謝謝你的留言,您提到的方法可以減少許多後遺症。
歡迎一起探討青少年的問題,我跟他們混了十幾年了!

我的網誌:http://blog.udn.com/hansw

敬請指教

mypc2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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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大家參考
2007/05/06 09:13
作者提到::到底能不能體罰?該不該體罰?學界、民間、基層教師都有不同的聲音,至今爭論不休。
我們不妨參考國外的例子,我曾看過一篇文章,談論美國某些學校所設計的體罰制度,令我印象深刻。
學校設有一名體罰師,通常是由副校長兼任,因為副校長的職位夠高,且較閒。
學生犯了錯,則由老師把學生帶到副校長處,此時老師向副校長報告學生犯錯的情況;如果學生覺得有所委屈,也可向副校長解釋。
最後再由副校長裁量是否該處罰?如果該體罰,亦由副校長執行。
這種制度的優點是,防止老師在盛怒下做出不合理的體罰。當老師把犯錯的學生帶到副校室的途中,怒氣沖沖的老師可慢慢平靜下來,才能冷靜思考。
這種由第三人的副校長負責裁量及體罰,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可供大家參考。

藍蘭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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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打的問題
2007/05/03 14:09

我可以理解你們被無理體罰的痛苦, 對一個孩童而言, 一次莫名其妙的肉體懲罰, 可能會造成他一生心理的不平衡, 那是很大的傷害.

但是有些父母根本不教小孩, 養出一些野獸來, 那些人橫行霸道, 目無法紀, 一直要到有一天碰到挫折了, 他們才會發現不能讓他們為所欲為. 有個實際的例子, 就是有一個男生, 從進小學後, 就喜歡脫女生的褲子, 講和罵都無效, 最後是受害家長告到警察局去. 這種小孩, 或許由所有的家長一起揍他幾頓, 連他的父母一起打, 會比較有效點. 只是這種情況不能普遍化, 不然社會會變得很野蠻, 要看人而定方法, 也是因材施教吧! 不能有教無類. 對那樣的小孩, 如果你是父母, 你的選擇就是, 你是要自己教, 還是由別人教?

回到實際話題, 打的方法(指的是非傷害性的打法)還是有必要保留, 那是最後的一種選擇, 就只能針對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使 用, 但要用得公平, 讓孩子知道他為什麼挨打, 要如何改過, 繼之以安撫,  如果他不犯大錯的話, 保證以後不會打他. 配合極端的懲罰, 也要有獎勵, 中國的父母就是較欠缺鼓勵小孩的習慣, 要懂得平衡親子的關系, 因為你是他們的父母, 也是他們的好朋友.


番薯尾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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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的體罰
2007/05/03 09:57
關於您對體罰的看法,個人非常贊成,我並非反對體罰。而是必須在安全的考量下,能達到警戒的效果,才有意義。如今的教育環境,是對基層的教育人員來說,背離現實太遠了。
歡迎一起探討青少年的問題,我跟他們混了十幾年了!

我的網誌:http://blog.udn.com/hansw

敬請指教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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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合理的體罰?
2007/05/03 08:58

作者的例子雖然並不少見,卻是相當極端的案例,相信任何正當人都不會同意那位訓導主任的作法。我記得國中一年級時候,在室外上童軍課,大家都十分呱噪,剛好訓導主任從我後面走來,我離他最近,就一巴掌打過來,殺雞儆猴。像這種例子,都是濫用管教的權力,也是濫用體罰。

現在有個問題,一個學生,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覆一個被禁止的錯誤,譬如說,故意打破教室玻璃,或者是帶黃色書刊到校,被抓到數次後,一再警告,每次都說不會再做了,卻仍一再被抓。那麼,應該記他警告,大過,小過,心理輔導,勸告,通知家長,還是乾脆打他一頓?

我們學教育的都認為不可以打學生,但是在這件事上,我卻覺得第一次抓到記警告,並加以輔導,如果第二次犯的時候,就應該打他一頓,而且一定要打到痛才行(當然要避免成傷),而不是記過了事。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