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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7 08:58:58瀏覽238|回應0|推薦4 | |
| 真希望以法律規範 氫氣與電力的能源組合能夠取代目前的化石燃料內燃機
譬如說中油目前還是屬於國家 就應該政策明定對燃料電池的補助 必要時直接召集廠商 成立聯合小組 購買專利 來共同發展從汽車到燃料的一連貫公司 讓國家的內需從汽車的製造開始到燃料的需求都能配套發展 然後列表高壓氫氣的價格與汽油的價格 明定補貼的方式 鼓勵人民使用氫氣與天然氣 譬如配套措施 以配額方式 每賣一部汽油車 就要搭配一部氫氣車 或者燃料電池車 譬如五年內 全島每十個加油站要有兩個是能夠補充氫氣的 政府應該提出計畫 補貼每一部燃料電池氫氣車 同時配套計畫 五年內 強勢讓新車變成唯一上市的車輛 禁止讓汽油車繼續上市 也持續協助國民改裝現有的汽油車 雖然短期開銷大增 但是長遠來看 或許是值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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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