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作能取悅千秋萬世的讀者,超越一時的文風而流傳下去,必定是基於一種所謂『真誠』的特質,就像寶石能通過一切考驗。」──林語堂(1895-1976)
十年來,每到初夏時節,故居都會舉辦文學獎,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徵稿,並於秋季邀請名家評選。
今年徵選作品為一萬字內小說,誠摯期盼您來投稿,在文學大師的舞台上,與眾人一較高下。
徵稿時間|2017.6.1-8.31
2017年林語堂文學獎|徵稿辦法
一、宗旨
為紀念林語堂先生對於文學創作之貢獻,並鼓勵中文創作人才,特設立林語堂文學獎。
二、獎項
首獎1名,獎金25,000元
貳獎1名,獎金15,000元
參獎1名,獎金10,000元
佳作2名,獎金各5,000元
三、作品規格
1萬字以內之小說。
四、徵文資格
(一)限用繁體中文書寫,並使用全形標點符號。
(二)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海內外報刊、雜誌、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
(三)每人以投稿一篇為限。
(四)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五)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五、報名及投稿方式
採以下2種辦法同時並行
(一)辦法一
1. 作品格式為Word檔案,A4大小直式橫書單行間距,內文為新細明體12級字,作品名稱請以同字體加粗置中。
2. 個人資料請另存Word檔案,註明:(1)真實姓名 (2)筆名 (3)聯絡電話 (4)通訊地址 (5)職業 (6)性別 (7)電子信箱 (8)作品題目(9)字數。
3. 請將以上2份檔案,逕寄投稿信箱linyutang.house@scu.edu.tw,主旨註明「投稿2017年林語堂文學獎」。(不符合以上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二)辦法二
城邦‧POPO原創-征文舞台 http://allwrite.popo.tw(請詳見該網站報名及投稿方式)
六、評審辦法
(一)小說獎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全體參賽作品若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
(二)初審:由館方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複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圈選出入圍作品, 交由決審委員會決審。
決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為求公平公正,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將收錄於作品集刊中,並致贈予得獎者。
(三)會議現場公布入選作品之總分及名次。凡同分同名次或有爭議情形,均由評審做最後投票表決。
七、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並得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二)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益之情事時,一律取消資格,如已頒獎,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損失。
(三)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四)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獎金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20%稅額)。
(五)投稿作品請避免濫用諧音字、錯別字、火星文、注音文,並請使用正確全形標點符號。
(六)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公布之。
八、徵選及揭曉時間
(一)收件日期: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二)複審會議:2017年9月圈選入圍作品,結果將於網站公告。
(三)決審會議:2017年10月進行公開評審,現場開放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