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第十一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2017/07/30 16:23:30瀏覽41|回應0|推薦0

第十一屆myfone行動創作獎

活動精神

鼓勵社會大眾在擁抱數位科技的浪潮下,透過簡訊傳達訊息,重新體驗、發現文學之美,並以真實記錄或虛擬創作的方式,描繪生活裡所思所見的吉光片羽,豐富行動生活。另新增「故事接龍」創作,冀望透過微型故事創作,提升國人文學風氣,培養文學寫作能力並進而推廣文學閱覽風氣。

參加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二要件:
(一)限使用中華民國任一家電信業者正常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自然人。

(二)已成功登錄為myfone行創獎活動網站會員,同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

  • 截止日期

故事接龍組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7 年6月8日晚上23:59止。
第二階段:2017年6月20日-8月8日晚上23:59止。
 

  • 行動訊息組

即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擁塞,請即早投稿。

 

徵件主題及條件

(一)徵件組別:

故事接龍組:登入網活動網站投稿,徵文兩階段(各階段限200-300字,作品需為個人原創,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 :1.請續寫故事內容,文體不限,需留下伏筆讓第二階段投稿者續上,故事命題請見:2.評選三件入選作品,於網站公佈,以進行第二階段故事接龍徵稿。第一階段即日起-6/8「故事接龍第二階段」
  • 第二階段6/20-8/8:1.從三件入選作品中任擇一續寫新內容,字數限200-300字,惟情節必須要符合常理。2.完成故事後須為故事命名。

行動訊息組:以單向/對話訊息形式創作發送簡訊投稿,或登入活動網站投稿。請參考簡訊範例 「名師怎麼說」 「對話範例」。每位參賽者總投稿數量不限。

  • 「時事」:傳送至0935-120-130或網站投稿1.行動訊息-
    關心時事,回應議題,探照社會角落;全民一齊寫紀錄,共譜時代新力量。
  • 2.行動訊息-「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傳送至0935-120-140或網站投稿
    演繹古典語言的時代新意!請發揮奇思妙想,改寫成語詩詞,等你的絕妙好辭!

 

注意事項:(1) 參賽者每次投稿時,限以手機之一則簡訊傳送繁體中文參賽作品至系統門號(限全型繁體中文70字內,含標點符號及空白)。如非以繁體中文投稿之參賽作品,非屬有效參賽件,倘參賽者使用非規定語言致無法完成參賽作品之投稿時,參賽者需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參賽者完成簡訊內容後需傳送到各主題的徵稿門號。

(3) 系統門號於收到每則投稿後,主辦單位皆會發送確認簡訊至參賽者之門號。參賽者檢視該確認簡訊不需另外付費,參賽者請勿回覆任何內容至系統門號,避免產生其他費用。  

 

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文壇人士、文字工作者、創意工作者等專家進行評審。
(二)故事接龍:內容(50%):故事內容完整性及結構性。創意(30%):含原創性、佈局巧思。文辭 (20%):含整體流暢度、用字遣詞及表達能力

(三)行動訊息: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文筆流暢度、創意度及反應當代意識等加以評分。
(四)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五)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獎項及頒獎

  • (一)獎項:
  • 1.故事接龍
    第一階段-入選獎3名,每位獎金20,000元整及獎狀乙座。
    第二階段-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獎1名:每位獎金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獎1名:每位獎金25,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佳作5名:每位獎金8,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o    2.行動訊息-「時事」及「成語詩詞創新應用」,各頒發以下獎勵::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獎1名:每位獎金2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三獎1名:每位獎金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佳作10名:每位獎金3,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 (二)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 (三)本活動預計於2017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 (四)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 (五)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本活動領獎截止日最晚為 2017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 (六)倘得獎者提供予台灣大基金會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 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重要事項

(一)參賽資格
1.參賽者可以任一家電信業者之正常使用中的門號發送簡訊投稿參賽。參賽者將作品以簡訊發送至系統門號所支付之簡訊費用係由參賽者所使用門號之電信業者所收取,該費用依參賽者與所使用門號電信業者約定之費用計算,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每位參賽者均須成功登錄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作品方能視為有效參賽件。參賽者登錄於台灣大基金會會員資料上之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時使用之門號相同,否則視為無效參賽件。成功登錄成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除可參加本活動及查詢本活動參賽記錄外,並可享有本活動及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一切權利義務。
3.參賽者即便前曾參與歷屆之myfone行動創作獎,亦請先行確認現是否仍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以確保參賽權,蓋因主辦單位之系統升級整合,若參賽者僅曾參加過第1屆至第6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之後亦皆未再行加入成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請務必重新加入成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成功,方能使參賽作品成為有效參賽件。
4.參賽者保證於台灣大基金會會員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參賽者於台灣大基金會會員所留存資料有任何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5.請參賽者務必於參賽前至台灣大基金會會員網站查詢是否已成功登錄為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6.請參賽者完成投稿後,務必登入本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7.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需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後,方可提出下一個參賽作品,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2.參賽者之投稿參賽內容倘有未完成語句、文句語意不清、未能辨意等,將以資格不符論,參賽者不得異議。 
3.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
a. 確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b. 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為首次於本次 徵文活動公開,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發表過之作品。該作品不得在電子(包括且不限於各網站平台、部落格、BBS站…等)或平面媒體發表,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出版之任何作品。
c. 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d.參賽稿件必須為從未以任何形式進行過商業營利行為之作品。
e.參賽稿件不能為參加其他比賽活動之得獎作品。
f.參賽稿件須為原創內容,文責自負,請勿挪用、抄襲或修改他人創作,如經發現有違反徵文辦法,或作品有冒借、抄襲等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現象,將在第一時間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並立即退還所得獎金,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的一切損失。
4.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參賽作品注意事項】任一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三)獎項及頒獎注意事項

  1. 電子書城開放大眾下載閱讀。1.       本屆故事接龍得獎作品將有機會轉製成電子書出版,上架至mybook
  2. 2.       得獎作品歸屬本活動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獨家全權刊載、出版、延伸權利等相關事宜(含平面、網路及電子媒體),除本活動獎金外,不另支付版稅及其他任何報酬,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3. 3.       為符合評選公平原則,倘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4. 4.       本活動預計於2017年11月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5. 5.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6. 6.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為 2017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7. 7.       倘得獎者提供予台灣大基金會會員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 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三)若有平行創作,由主辦單位查證後認定非屬抄襲的情況,該作品之獎金由創作者平均分配,獎座或獎狀不予頒贈。

(四)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五)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六)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取得語文著作之專屬授權(並可再授權),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七)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andson586&aid=10750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