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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床你敢要嗎???
2005/08/29 18:09:30瀏覽686|回應0|推薦1
邱小妹事件中
社會上有聲音
說為何有床卻不"挪床"

先來了解一下何謂加護病房?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L0020025

第3條 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設置標準,如附表 (一) 。
附表一      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設置標準表
.1.加護病房基本儀器設備,包括如下: (1)醫用氣體設備。
 (2)抽吸設備。 (3)人工呼吸輔助器。 (4)心臟去顫器。
 (5)呼吸與心臟監測器。 (6)胸腔穿刺器與胸廓造口手術包。
 (7)氣管切開包。 (8)血管切開包。 (9)輸液幫浦。
 (10)喉鏡與氣管內插管。 (11)臥床病患測重器。 (12)各種緊急用藥。
.2.人員配置能提供二十四小時持續性之照顧。
.3.備有加護病房日誌及工作手冊。
.4.備有家屬休息室。

許多設備可以共用
但(3)人工呼吸輔助器。(5)呼吸與心臟監測器。
這卻得一人一台
尤其呼吸與心臟監測器
對一個剛開完刀的重症病人更是重要

在加護病房中找一個空間
擺一張床
沒有呼吸與心臟監測器
或者只有分散型(和護理站系統無法連線的監測器)
心律不整或心跳停止後
也許要幾分鐘才會被發現
如果你是病人
那張床你敢住嗎???
如果你的家人因此送命
你不會罵醫生沒醫德或告醫生嗎???

至於所謂挪床
如果你是住在加護病房裡
'相對'穩定
但仍有生命危險的病人
你願意提早轉床
把床讓給更重症的邱小妹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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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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