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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02:14:24瀏覽61|回應0|推薦2 | |
尤其是在失去凱晨之後。 ● 住在南京東路五段的那一段時光,二十七歲的希林剛剛和老公分居。結婚一年多,他們幾乎沒過過安靜日子。分居後,希林突然鬆了一口氣,她終於可以安靜下來了。 也就是那時候,她意識到自己是回不去了,只不過是什麼時候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什麼時候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什麼時候告知雙方父母。當然還有親朋好友,以及也許並不相干,但偏偏知道她結了婚,或熟悉或陌生的閒雜人。 那段時光,希林的心情很複雜,既自由得發慌,又壓抑得透不過氣。她連自己是塞得太擠還是倒得太空,都弄不明白。 因為不確定,她選擇填滿自己。於是在原本已經不輕的採訪工作外,又接了出版社的外稿,弄得自己一刻不得鬆散,注意力時時集中在電腦螢幕上。眼睛痠澀不說,頭腦也因為超時工作,要嘛過度亢奮,要嘛轉速一陣混亂,接著霍然停頓。 有一天,天剛黑,希林回報社的路上經過復興南路,一家小小的Pub燈剛剛亮起。還沒開始營業吧,夜店的一天總要接近深夜才會真正開始。希林看了一眼腕表,七點。落地玻璃窗裡,Bartender正在吧檯後準備。後來希林知道了,那個比她小的男孩叫做阿達。 希林突然有了喝一杯酒的興致,因為那天的工作特別順利,還是特別不順利,她已經記不得了。也許是因為透過玻璃窗,傳出優客李林的歌聲:「I Don't Believe It,是我放棄了你,只為了一個沒有理由的決定。以為這次我可以,承受你離我而去,故意讓你傷心,卻刺痛自己。一個人走在傍晚七點的台北City,等著心痛就像黑夜一樣來臨……」 據說那一年,民國八十年,有些人只要一聽到優客李林的〈認錯〉,就有種想喝酒的衝動。原來有這麼多人不願意叫彼此都在孤獨裡忍住傷心,卻又不自禁做出錯誤的決定。 反正躁動的心緒讓希林推開門走了進去。吧檯裡的阿達沒聽見,連頭都沒抬,希林故意說:「這是搶劫。」 這回阿達聽見了,抬頭看了看,很認真地說:「今天還沒開始營業,所以店裡沒錢。要不你晚點有空再來?」 希林在吧檯前坐了下來,說:「不然我先喝杯酒吧。」 阿達說那也好,為她調了一杯威士忌沙瓦,酸酸甜甜的滋味。希林記住那家店叫「躲貓貓」。 「躲貓貓」黑色木格落地窗,粉白的牆襯在暈黃燈光下,透露出溫暖的鵝黃,她小時候喜歡的顏色。粉藍太清爽、粉紅太鮮嫩,鵝黃是內斂而且溫柔的。而且顯得她和其他小女孩不一樣,大多數小女孩會選擇粉紅色。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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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