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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31 02:44:36瀏覽72|回應0|推薦0 | |
| 4 民國八十一年,希林離婚了。她覺得自己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那和始終維持單身的自由截然不同。一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悲壯,使得她擁有強大的能量,可以愛得精彩濃烈,也可以走得義無反顧。 恢復單身,希林首先從南京東路搬到了忠孝東路四段,和凱晨成為鄰居。周日早晨,兩人都還在床上,先睜開眼的就示威似地往對方家裡撥電話。 為了方便接聽,也因為房子委實太小,電話就裝在床頭,伸手便能接到。冬天寒流來的時候,溫暖的棉被捨不得掀,就從被子裡伸出一隻手。一個人說:去高雄木瓜牛奶吃早餐。另一個人回答:好,半個小時。 高雄木瓜牛奶就在樓下,兩個人連妝都不畫,只將睡衣換成牛仔褲、毛衣,夏天就是薄薄的恤衫,髮刷抓起來隨意梳兩下,就下樓了。 希林喜歡法國吐司、凱晨喜歡總匯三明治,一般狀況下,兩個人都習慣選咖啡。但若覺得最近沒善待自己,不拘是因為工作太累,還是約會太忙,就會改選蘋果汁或木瓜牛奶,感覺比較營養。也許還多少有點養顏的功效,至少得到撫慰心理的效果。 希林、凱晨老夫老妻般邊吃早餐邊看報,有時也對過往行人品頭論足,吃畢,再轉去Pucci選點麵包、蛋糕。等回樓上的電梯裡,兩人各自對著電梯裡的鏡子打量自己的臉色,眼睛露出浮腫?還是鼻子上又隱藏青春痘?才開始計畫周日的午後。 ● 一月十四日,林間晨曦:「在你走後,我特別清楚意識到台北的改變。許多我們昔時出沒的地點都已消失,好比我們吃了幾年的木瓜牛奶,也已經消失。」 ● 永福樓倒是一直在。 民國七十九年,希林第一次結婚,因為決定得有些匆忙,婚期又定在周末,一時不容易找適合的宴客場所。 (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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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文學賞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