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軍言論:律師與妓女沒有什麽區別 看到網絡文章《連律師都不願爲貴州習水公職人員辯護說明什麽》,我很震驚、非常震驚! 我作家顧曉軍,沒有想到:怎麽?現在連律師也都會裝碧了? 貴州省習水縣的公職人員嫖宿幼女的事情,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看: 一、習水縣,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如果,以後旅遊業興旺發達起來,千萬不要忘了這幾位嫖宿幼女的幹部同志的功勞。 同時,要把各方面工作做好,做在前面。尤其要注意:接待好台、港、澳同胞,接待好外賓。 二、通過習水縣的這件事情,今後,同志們一定要注意:不要--媒體一起上、輿論一邊倒。要注意給犯錯誤的同志們,留下生存的空間。 媒體不是狗仔隊,不能哪裏熱鬧往哪鑽。你們看,把律師都嚇著了,這是很不好的。 三、這裏,我也要批評律師同志們幾句:你們--律師,與妓女沒有什麽區別,都是拿錢幹事。沒有必要裝碧。你們又不是沒有幫壞人說過話,是不是? 過去,我作家顧曉軍,就曾認爲:幹律師的,都是些不講道德、沒有良心的。當然,這樣的看法是有片面性的。 好了,長話短說。最後,總結一下: 律師與妓女沒有什麽區別,都是拿錢幹事的。律師的職業,就是拿人錢財、幫人說話。 人自然分好人、壞人。工作需要你幫好人說話,你就幫好人說話;工作需要你幫壞人說話,你就得幫壞人說話。 沒有必要裝碧。你們也裝碧、博出位,那還要批評家幹什麽? 作家顧曉軍 200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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