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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毒品成癮者視為『病人』、『被害者』?
2017/04/06 17:36:01瀏覽502|回應1|推薦21

      近日有二名台灣人涉嫌以人體挟帶毒品,從台灣闖關搭機走私3.7

公斤安非他命到印尼雅加達機場時,被印尼警方逮捕,可能被印尼當局

判死刑。

     如今,執政的民進黨怎麼不設法『引渡』嫌犯?時代力量怎可因民進

黨執政而噤聲?台灣的『廢死聯盟』怎麼不叫了?喊『廢死』最大聲的

『歐盟』滾到哪裡去了?

     東南亞國家對攜毒與吸毒都以唯一死刑伺候。蔡英文不是把所謂

『新南向』喊得震天價響嗎?喔!別忘了,台塑才剛孤軍奮戰,被越南

政府惡狠狠猛敲一筆!呵呵!啥『新南向』?喊完後,管你去死!

     蔡英文在105..11.28晚間召開所謂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

特別強調:對於不涉及販運毒品的毒品成癮者,應該視為『病人』、

『被害者』云云。我的老天爺!天道寧淪?

    無獨有偶,顧立雄等幾個立委於105.7.5.召開的所謂

「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表示:

「更不能死守一個已經證實無效的重刑化政策,只想要改一個法條文字

,把『三』級改成『二』級,然後幻想著年輕人就不會再依賴毒品了,

『好奇』本來就是人生成長階段的一部分,我們應該要容忍年輕人

的好奇心」云云。

    嗚呼!蔡氏以『病人』視毒癮者,顧氏以『好奇心』視吸毒者,

諸君啊!試問:台灣將如何擺脫毒品禍害?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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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光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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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22:08
販毒!詐騙!一樣好撈!肥的流油喔!
耕夫(guofumark) 於 2017-04-07 08:12 回覆:

台灣法律在保犯人的『人權』

結果社會更沉淪

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