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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服從』???噁心!
2017/03/31 15:57:10瀏覽625|回應1|推薦11

        2014.3.18.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22人佔領立法院,

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採認『公民不服從』概念,於2017.3.31.上午11時

判渠等全部無罪。

        這個判例破世界『佔領國會無罪』記錄,而林全主動撤銷

原行政院對攻擊破壞行政院者之告訴案,不遑多讓,兩案堪稱

舉世無雙,雙雙飆破世界紀錄。

       試問:全世界有那一個國家,可以用所謂的『公民不服從』

來為「霸佔國會且長期癱瘓國會議事者』脫罪?

       再問:全宇宙有那一個地方,可以用所謂的『政治事件』

來為「攻擊破壞自己辦公場所者」開脫?

       這兩件事,絕對空前絕後!

       所謂的『公民不服從』開了這個破世界惡例,爾後,走著瞧!

蛇籠、軍警憲、層層拒馬、上刺刀、上膛、以防不測!

幫他們奪得政權的破壞行動,就稱所謂的『公民不服從』?

和他們意見相左的就準備如下伺候:

蛇籠、軍警憲、層層拒馬、上刺刀、上膛、以防不測!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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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老頑童上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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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2 23:56
萬事總會有例外,只是不知這判決以後會不會有機會援引?
耕夫(guofumark) 於 2017-04-04 15:30 回覆:

上山老哥:

只有對民進黨奪權有利的行動才被允許『公民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