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顧立雄!你在兇啥東西?
2016/08/31 13:40:51瀏覽327|回應3|推薦15

          顧立雄對著提問的記者嗆:『條例中有沒有規定一個人(羅承宗)在

11年前犯了著作權案被判刑就不能擔任委員或解職?』『有沒有?』 

          顧氏當然『理直又氣壯』囉!因為此條例是爾等民進黨挾絕對多數

暴力通過的。

         爾等認為『11年前犯案被判刑者如此看待』,卻要『追討』事隔

71年前的黨產,真有你們的!人民正在睜大雙眼看著爾等如何『公正』

處理,如何『謙卑』態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uofumark&aid=72551928

 回應文章

舒姜.瑪琳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01 00:03
太囂張、無恥。
耕夫(guofumark) 於 2016-09-01 07:06 回覆:

其實

記者大可反嗆顧氏:你兇啥?


thy:我後悔到現在還學不會理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8/31 17:10
權力上手,但別忘了不可獨裁進步!不可民主退步!

 
耕夫(guofumark) 於 2016-08-31 17:41 回覆:

所謂『完全執政』是這般嘴臉

該黨還想『修法』將鄉鎮村里長改『官派』

夠囂張

還嗆『這是政治現實』

由此可知

『被鄙視的選民們』該收回權力了


浮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8/31 17:05
等著看吧
荒唐行徑絕對還多著呢
耕夫(guofumark) 於 2016-08-31 17:43 回覆:

渠等仗著『完全執政』而為所欲為

民眾應收回權力

再用選票打趴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