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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3 16:53:00瀏覽2301|回應5|推薦8 | |
林益世在特偵組決定聲押後,發一個道歉聲明,內容說:他坦承自己嚴重失職、涉嫌貪瀆,對社會做出極為負面的示範,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林益世說他對不起父母家人、鄉親好友、對不起長官前輩。林益世說,他會徹底悔悟,未來會將不法所得全數繳交,投身社會公益。[1] 林益世悔過了嗎?還是道歉聲明及承諾捐出不法所得,只是想交換法院不羈押的權宜手段? 林益世的確是像外星人,完全搞不清楚情況。 壹週刊所登的文章,多數用引號,這是記者或編輯聽錄音帶的寫法。趙天麟開記者招待會,說聽過錄音檔,而且還講出大部分內容,趙天麟手上如果沒有錄音檔,難道等著林益世來告誹謗?哪知林益世竟然豁出去告壹周刊和陳啟祥誹謗,這不是馬上構成一個七年以下有期徒的誣告罪麼? 趙天麟的錄音檔,不是陳啟祥流出來,難道還會是憑空產生的?林益世還白目到高分貝嗆陳啟祥有種把錄音檔交給檢調,給他「一刀斃命」。而且到特偵組做筆錄時,還面帶微笑,這的確不是普通人物,是教父級的演員了,不過是一個相當白目的演員。 當壹周刊報導出,陳啟祥今年 壹週刊報導又指出,陳啟祥以「生意難做」為由,向林拜託,希望不要拿到八千三百萬元,但林益世卻自抬身價說,「現在要見我的人排都排不完」,還說自己現在「角色不同」,還要陳啟祥不要一變再變,不然以後大家都不好處理。 報導中還提及,林還向陳吹噓自己職權,強調行政院秘書長的重要性,「現在國庫的印章是我蓋的,也是我管的。」還說行政院只有二顆印章,「行政院長一顆,我一顆。[2]」 這種只可能出現在古代貪官才有的流氓行徑,無論是誰,都想完全切割,否則萬劫不復。不沾鍋的馬總統,怎麼也要再丟一塊石頭,否則何以自清? 林益世要麼就完全否認偷錄的錄音檔在法律上的証據能力和証據力,要麼就完全配合供出一切,滿足特偵組的要求。哪知到現在還不供出6300萬元的流向。難道要特偵組就家族親友、特助、服務處主任、樁腳的戶頭一個一個查?再查出什麼新的案子來?
不要忘了,前天林益世住處被最高檢特偵組幹員搜索還搜出政治獻金簿及官警拜託求官的請託函等重要資料,政治獻金簿中登錄了每筆政治獻金的款項和捐贈人,當中不乏高雄地區商場名人和知名公司行號[3]。 立院大黨鞭是一個權與錢交易的最重要職務,林益世當了那麼多年的立院大黨鞭,如果特偵組有心要找出幾個案外案,還不容易?這會像滾雪球一樣,一發不可收拾。林益世想要保釋出來,不交待6300萬元的流向,法院想放人,恐怕人民與反對黨,都不會同意。 林益世說,拿6300萬元完成前合約,那是拜託他人的。是拜託誰呢?又公關費1000萬元,怎麼花?2300萬元和3000萬元,怎麼分?美金怎麼匯?怎麼換成台幣?這牽涉到共犯多寡和洗錢防治法,林益世申報的財產莫名奇妙多出不少錢,也涉及貪污犯財產來源不說明罪。 林益世悔過了嗎?沒看到耶! 這個案子,特偵組到目前為止,辦得還差強人意,應予喝彩和肯定。但是這個案子不是因林益世收押而結束,而是才開始。 特偵組只要按辦扁案的SOP標準流程就可以了,無須再研發新的方法。當然,不能像扁案一般,由特偵組集體開記者招待會,表示「辦」不出來要集體下台,或到日本找証人回來咬被告。不過,扁案由國務機要費案而衍生出很多的案外案,身為白目的大黨鞭林益世,如果特偵組有心要找,還會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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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