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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在縱容其他的江國慶案
2011/05/29 14:19:26瀏覽2213|回應6|推薦15

最近江國慶案輿論鬧得沸沸揚揚,維基百科詳細記載其過程及相關報導[1] 

人民憤怒而且無法接受的是,一個年輕人冤死了,相關辦案人員都因時效原因而無事。國家卻要拿大筆人民的納稅錢去賠償江家。 

我們該怎麼檢討江國慶案? 

江國慶在被執行死刑的時候,民眾其實是額首稱幸的,相關人員是記功的。當時確實是「民氣可用」,就是因為人民只知道姦殺女童該死,「民氣可用」,根本不會重視「程序正義」,所以江國慶該死。因為「民氣可用」,就可以不重視程序正義,所以今天我們要花人民的納稅錢去補貼江家。 

凡是不重視「程序正義」,只重視「民氣可用」,就容易造成錯誤。辦案人員便宜行事,未來就要用人民的納稅錢去補救錯誤。以前的白色恐怖和二二八事件,有許多的刑求和冤抑,最後這些辦案人員,也都退休金和18%照領,共業和補償,由全民買單。 

可是今天我們還是不記取教訓,還是輿論公審,司法不顧程序正義。明顯的例子是扁案,根據四月二十日蘋果日報刊載: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昨開庭,審理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聲請傳喚律師傅祖聲、陳明以及中信金法務長金延華出庭作證。陳明、金延華均作證,紅火公司獲利的三億元未流進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幫辜做出不實陳報狀。」「兩人還證稱,辜仲諒希望返台後不被羈押,且案件由特偵組偵辦對他較友善,才請他們做不實陳報狀,並依特偵組意見,改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 」[2] 

這項報導,特偵組從未發文否認或澄清。特偵組檢察官,已經有濫權追訴和教唆偽証的嫌疑。扁案在特定輿論的公審下,人人皆曰陳水扁可殺,整個司法程序,押人取供,群組辦案,羅織罪名,很多情形已經逸脫程序正義,檢察官和法官,就像江國慶案的辦案人員的心態一樣,為了「績效」和「大眾情緒」,完全忘了作為司法人員的基本倫理,只差沒有刑求而已。[3]未來政黨輪政,我們還是會像今天對江國慶的辦案人員一樣,再次對這些司法官員「憤怒」。 

陳水扁如果有罪,也應在「司法程序正義」下有罪,而不是輿論審判和欠缺司法程序正義下有罪。我們如果不重視司法程序正義,縱容特偵組的教唆偽証和濫行追訴,我們其實都在縱容新的江國慶案。 

延伸閱讀: 

扁案為什麼會政治化?-----從扁媽子哭冤說 

陳幸妤的眼淚----對墮落政治文化的深沈抗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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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rotius6033&aid=5265663

 回應文章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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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無罪確定 國賠9282萬元
2011/09/14 12:46

江國慶無罪確定 國賠9282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14/today-fo4.htm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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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關心」 張宏年無罪定讞
2011/06/10 15:27

收錢「關心」 張宏年無罪定讞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50304635/112011061000701.html

==

與扁案對比,司法很壞的示範!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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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諒的偵訊光碟
2011/06/03 11:54

辜仲諒的偵訊光碟

http://taiwanyes.ning.com/video/zhen-xun-guang-die-1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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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杜麗萍咬扁?特偵組否認
2011/05/31 06:54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4日電)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今天出庭二次金改案,指特偵組曾要她說前元大總裁馬志玲行賄扁珍、並以羈押要脅她咬扁收賄。特偵組晚間表示,經檢察總長指示分案調查後,杜麗萍所言不實。

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扁家洗錢案,今天傳訊杜麗萍等人開辯論庭。杜麗萍因不滿檢方暗指她畏罪自殺,當庭稱先前被特偵組訊問時,檢察官要她供出馬志玲行賄扁家,還要她咬出前總統陳水扁,並威脅她若再以政治獻金當藉口,就要羈押她。」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9/20100924737102.html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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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2011/05/30 23:58

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367331.shtml

---

這篇文章是特偵組的人寫的,令人感到格外諷刺。

今天特偵組對江案正義凜然,然而特偵組的檢察官針對扁案,就像江案的這些辦案人員,在眾人皆曰可殺之下,不顧程序正義。

歷史一再重演。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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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 人人應平等; 勿枉勿縱
2011/05/29 16:58

引用文章哀余文 (視特別費為薪資補貼的馬英九罪應更重) 2008/5/2

>>>>>> 

特別費除罪 扁哀怨:為何獨漏我
【聯合報】 2011.05.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329084.shtml

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費除罪化,因國務機要費案被判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格外眼紅,他昨天透過「阿扁札記」大吐苦水說,為何七千五百位公務員都適用特別費除罪化,獨漏阿扁一個人?

「月給十五萬 呂領款無罪」

人在獄中的陳水扁,牢騷滿腹。為了證明自己的論述正確,陳水扁還把「最佳輔佐」的前副總統呂秀蓮也扯進來;陳水扁過去每個月都從國務機要費撥款新台幣十五萬元給呂秀蓮,結果竟是「領款的無罪、撥款的有罪」,讓他非常不服氣。

「國務機要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最早的特別費,也是最特別的特別費」,陳水扁說,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每個月都要撥十五萬元給副總統,對副總統而言,這十五萬元是特別費可以除罪,國務機要費只因不叫特別費,就不能除罪,完全不合邏輯。

他也不忘隔空喊話說,無黨聯盟同意特別費除罪化,但主張增訂「顏清標條款」,才符合憲法平等原則;但國民黨團同意特別費除罪化,卻將前總統排除在外,這也牴觸憲法平等原則,「為何無盟不說話?」

陳水扁抨擊,二○○六年政黨惡鬥,國民黨藉由國務機要費展開一系列的清算,馬英九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才被挖掘出來,然後藍綠互相檢舉告發終至不可收拾;因為藍綠都有,特別費被稱為「歷史共業」,只好透過政治協商,修法除罪。國民黨拿石頭砸政治對手,最後卻砸到自己的腳,小心哪一天砸到自己的頭,「罪未除,命先除!」

對於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特赦交易」,陳水扁怒斥,明知道沒有的事,卻敢胡說八道,自甘為政治打手,已是悲哀;如果出賣靈魂,只是為了混口飯吃,一點都不值得。

不過,扁倒意外透露,民進黨桃園縣黨部主委鄭文燦也認同他的說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和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不可能成為正副總統的搭檔。

【2011/05/11 聯合報】


魯直(grotius6033) 於 2011-05-29 23:54 回覆:
的確,陳水扁如果那麼可惡,為什麼司法程序要那麼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