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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3 14:05:34瀏覽3721|回應1|推薦17 | |
八月二十九日到 這些年來,政府在醫療這個部分,仍然問題很多,這篇文章仍有價值。 ***************** 行醫割股已雲煙,貧病交加復可憐。 最是流年啼臥榻,慢郎扶脈意多錢。 最近輿論有多篇關於台灣的健保和醫療的討論文章,然而多是由醫師執筆,比較少由消費者執筆。茲以一個醫療消費者的立場來看加拿大與台灣的醫療和健保問題。 加拿大號稱是高度社會福利國家,以溫哥華所屬的卑詩省為例,健保費以家庭計,今年一家五口是加幣一二六○元,約新台幣二萬七千元,一家二口是加幣一一二○元,約新台幣二萬四千元。除每年繳的健保費外,看病無須再付錢,也無須掛號費,即使開刀或作檢查也一樣,不過買葯要自費。由於葯師的費用是加在葯中,所以買葯比在台灣一般葯局還貴。然而葯師在交付葯品時,會從電腦列出每一種葯品的詳細說明給病人。包含該葯的名稱、適用病症、如何使用、可能之反應、特別的警告等。又溫哥華的健保,並不包含牙齒,看牙齒須另買保險或自費。 在溫哥華看病,須先與 在溫哥華雖然約專科醫師不易,但是如果約到專科醫師,一般上都看得比台灣仔細,除了詳問病情外,又詳問病史。有一位在台灣得了癌症開刀,然後在溫哥華追蹤檢查的朋友,第一次在溫哥華的癌症中心,醫師就與他討論兩、三個小時,第二次也是花了兩、三個小時確定病情。在感覺上,加拿大的醫師一般上比的台灣的醫師態度好又親切。他們好像把病人當作朋友或親人,在加拿大看醫師,有時有受寵若驚的感覺。這可能與文化和醫學教育有關。在加拿大,要念醫學院,不像念法學院,只要成績好就申請得到,主要還要有義工或其他經驗。例如曾經當過臨終病人關懷的義工或在癌症、愛滋病人團體服務過,因表現良好而得到推薦,會有更多進醫學院的機會。 作為一個醫療消費者,感到台灣保費有一部分應由政府的社會福利支付,加拿大的醫療費用有極大比例是政府補助的,而不是由醫療保險自給自足。尤其對低收入戶,政府應參照加拿大,以社會福利金的補助,減少或免除保費。然而對於醫院的不當吃健保行為,一定要嚴加稽核,不能縱容。另從長久之計來看,慢慢建立 此外,在台灣應多作有關保健的宣導活動,也應多蓋社區活動中心,如游泳池、舞蹈教室、正當運動場所等,使民眾能夠人人健康,少再蓋醫院。在看病部分,寧可嚴格的實施醫葯分業制度,看病不用錢,但是拿葯要自費或部分自費。而且只要是醫師開的葯,葯師都應附上詳細的葯品說明,以免病人胡亂吃葯,也吃不該吃的葯。因為我們的醫療保險,有一大部分是浪費在不該吃的葯品上。在加拿大感冒看醫師,醫師也很少開葯,不像台灣醫師或病人,很多以為葯是萬能的。以為醫師只是開葯員,而不是健康的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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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