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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寬容的實踐
2006/03/31 03:37:20瀏覽1503|回應0|推薦5

愁籠紐約起寒風,擂鼓雙伊砲火隆。

昔日拒修巴別塔,今朝禍變聖城東。

世人語解經歧異,神佛心通義似同。

神佛胸懷天地大,門徒齟齬豈初衷?

在台灣特立獨行的空海法師,近日在溫哥華連續有四場的弘法活動,日前我去聽了一場。

聽法師演講,我最想發現他有什麼「獨家見解」或「特色」。如果只教人「為善」,教人「無分別心」,教人「慈悲喜捨」,教人「放下」,那看書就夠了。如果法師只教人,「杯子不要裝滿,要空靈的心來才會有收穫」,我多半會認為這個法師太傲慢,只想找尋信徒。因為每次都空著杯子,只會造就沒有自己思想的信徒。信徒遇到不同的法師,見解隨風而搖,思想遇季消逝,永遠沒有自己的思想系統和信仰。

這位曾經當過中醫師,也看聖經和道德經的法師,在講道開頭就說:「宗教應超越學派,宗教應彼此尊重,宗教沒有什麼外道,把別的宗教當外道,這是把自己隔垓起來,把自己孤立起來。」

接著他從聖經創世紀的亞當、夏娃吃禁果,有了分辨是非善惡之心開始講起。他認為這「智慧之果」,其實不是給予人類真正的智慧,而是給予人類有「分別」和「對立」之心,因而開始有紛爭,人類開始有了你我的比較、分別和對立,於是人類就沈淪了,就墮入苦海了。

不管他對聖經的比喻是否恰當,至少這是一個比較新鮮的說法,引起我的興趣。想當年佛陀、龍樹、無著、世親這些佛教的法門龍象,不斷地斥外道,把婆羅門教、耆納教、六師外道的說法,當作一種邪說。即使剛圓寂未久,在當代佛法著述最多的印順法師,對基督教、儒學,也不是十分尊重。

例如印順法師在「妙雲集」的「學佛三要」中,就說:「儒家過分著重庸常的人行,缺乏豐富的想像力,信願難得真切,勇德也就不能充分發揮。」「在儒文 — 理學復興陶冶下的中華民族,日趨於萎靡衰弱;不能從信願中策發勇德,缺乏堅靭的,強毅的,生死以之的熱忱。」(第六十九頁)

此外印順法師在該書也批評基督教:「耶教的本質,在宗教中,是不重智慧的。亞當夏娃的偷食禁果,眼目明亮,代表著人類的自覺,知識的開展。這在神教看來,是罪惡,是死亡的根源。」「耶教德性的偏頗,非徹底改造,難於長存於進步社會的人心。」(第七十頁)

印順法師對儒家批評的這些現象,其實更存在於佛教中。對基督教的批評,又無法解釋何以有那麼多的科學家是基督徒?何以信基督的,比信佛的國度,有更高的科技文明?

過去在中學唸書的時候,學校世界地理教科書,就稱中東是「火葯庫」,充滿了戰爭的危機。其實中東真正的戰爭危機,是來自宗教的不寬容。二○○一年美國的九一一事件,其實就是一個宗教不寬容引起的事件。在歐洲的歷史上,為了聖經中「三位一體」的解釋不同,也可以打一場戰爭。猶太教、回教、基督教,其實來源如同兄弟,但是卻勢成水火,在歷史上紛爭不絕。美國的歷史家房龍( Hendrik W. Van Loon ),還為它寫了《寬容》( Tolerance )一書,內容十分淺易、精彩。

宗教的並立,將會為未來的人類造成災難,還是對未來的文化賦予生命和色彩?

人類的文化具有多樣化的面貌,就如同不同音符相互協調而產生美妙的歌曲一樣。不同的宗教如果和平相處,就是一種人類文明協調的每一個音符,不同宗教所展現出來的面貌,就是人類文明的樂章。

在這個概念上,宗教的重點,是在強調它的和平,而不是它的統一;是它的並立,而不是對立。

宗教統一只是宗教的中央集權,將會帶來文化的窒息;宗教的和平和並立,是彼此相互欣賞和分享教義。宗教的彼此相互欣賞和分享教義,就是宗教的世界邦聯。中國漢朝的獨尊儒術,造成中國千餘年缺乏文明的創造力;歐洲中古的羅馬教會,造成歐洲千年的黑暗世紀,就是明顯的例子。

宗教強調的應該是彼此的寬容與和平相處,而這和平和寬容所帶來的文明的多采多姿,才是人類的大同之道。和平和寬容,不僅是每一個宗教基本的文明禮儀,更應是每一個宗教的最基本教義。

最近看王鼎鈞的「活到老真好」一書,內容活潑有趣。其中有一篇「致神學院新生某弟」的文章。在該文章說:「孔 子和耶穌該是有差異,可是孟子說了一段了不起的話,意思是『東聖西聖,心同理同。』兩千年後,天主教大公會議作成決議,認為上帝對各民族都派遣先知,先知非以色列獨有。」這「上帝對各民族都派遣先知」,與中國唐朝才出土的「老子化胡經」,硬把老子派去印度化胡,而形成佛教,實有異曲同工之妙,是人性最有趣的地方。

二十世紀德國著名的法學家亞圖考夫曼( Arthur Kaufmann )在其代表著「法律哲學」( Rechtsphilosophie )一書的最後一章,談的不是談到公平、自由和正義,竟然是「寬容原則」( Toleranz )。在該書最後一頁說:「寬容在今日世界,乃至於明日世界,是一個人類的命運問題。 Durrenmatt 甚至認為寬容問題,是一個人類存活的問題。」

誰的神是真神?佛偉大還是耶和華偉大?這應由祂們自己來決定,通往天國的道路不是只有一條,當年西洋傳教士利馬竇下廣州來中國傳教,也剔著光頭,穿著袈裟。

人為這些不屬於人決定的事,來吵鬧,來仇恨,來報復,甚至來戰爭,不是很「僭越」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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